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开发处副处长侯苏介绍,只有满足以下标准和条件,开发商才能向业主交房。
1.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规划部门核实,并取得核实证明文件;
2.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建设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取得受理凭证;
3.配套绿化按要求建成,并取得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庭院供水支线管网及分户计量水表前(含水表)供水设施设备应取得供水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5.排水设施取得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7.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供热系统的设计与安装须经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审核验收;
8.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和室外燃气管道的衔接,取得燃气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9.电话通信线及有线电视线敷设到户,有线电视线纳入区域性有线电视网;
10.住宅项目信报箱安装数量达到一户一箱的标准,并取得邮政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11.庭院的道路、照明等配套设施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
12.庭院做到院内清洁、场地平整;
13.已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
14.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简装修工程部分,按规定进行验收;
15.住宅工程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凯田花园很多条都没达到,但是去年8月份就陆续交房,至今的物业费是否属于违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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