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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家长:
您好!
您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的政策规定,小学招生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并依据这三条原则,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如户口和地址不一致,以父母的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南阳路206号为准。
另外,请贵家长落实该小区的户籍所在地,如在金水区,可在八月中下旬小学入学报名期间,持户口薄、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到南阳路三小咨询、报名。
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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