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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开发商昧着良心、无视法律的说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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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7 17:22: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中原区房管局

工作时间

20029小时:21分钟

关于你们回复的“而该小区是2008、2009年销售收取的房款,暖气计量表和阀门的购置及安装费用未计入建造成本。”的内容,这是开发商昧着良心、无视法律的说法,售房合同没有注明,就表示购房款中包含了这一部分,请查处开发商的可恶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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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19 08:54:08 |只看该作者
    您所反映的问题中原区房产管理局没有相关职能,您可以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咨询,服务热线:965559   6788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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