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河南亿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只具备物业管理暂定三级物业服务资格,从《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的特征出发根本无力经营和服务我小区及其业主,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之规定,河南亿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小区业主强烈要求房管局的各位领导能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对其进行处罚,以维护我小区及全体其业主的合法权益。
② 河南亿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物业费0.55元每平方(多层住宅)等收费,违背了《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收费原则第四章第四十一条;并违反了《郑州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我小区业主强烈要求物价局和房管局的各位领导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其进行处罚,并纠正其收费价格,停止中间对全体业主的停水、停电,不正当经营和强买强卖等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以维护我小区及全体其业主的合法权益。
③ 河南亿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进行物业服务时未严格履行《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即使在收取高额物业费(其收费价格已经为一级以上)的情况下,未落实收费的各个项目,与收取费用严重不符。例如:公示服务电话时间只有8小时(1级要求24小时、2级要求12小时);3年来从未征求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1、2、3级要求每年一次,满意率分别是80%、75%、70%);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基本不打扫,电梯间和楼道3-4天打扫一回,10几天“干拖”一回(1级要求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每日2回,电梯间和楼道每日2回);包括小区设备设施、路灯损坏置之不理,夜间路灯严重未按比例开放等等,使我全体业主实在无法忍受。同时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一条;《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郑州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我小区业主强烈要求物价局房管局的各位领导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以维护我小区及全体其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