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0份通过1+2联合不动产黄河路店欲购买二手房。在签订合同前明确告知经纪人房子是给儿子买的,并且孩子在外地工作,没有郑州户口,将来能否办理过户和银行贷款,对方说“可以”。并未告知其它事项,就签订了合同。第二天到店里问需要准备哪些手续时,店长李虎告诉我其中需要一份纳税证明和现金流水账。我说孩子在外地无法提供郑州纳税证明和流水账,他就让我拿2000多元给我办理,我当时就感觉办假证不妥,就提出房子不买了,要求退回一万元中介费,此事一直拖了半年之久,多次追要中介费,店长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不给,于是我们就借助媒体采访并与6月19号在郑州2套有啥说啥节目曝光,相关链接content/c/e/2013-6-19/13*******4506.shtml 但是对方依然不给答复,最后在实属无奈的情况下反应到房管局,希望官方能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解决问题。
反应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