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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和谐物业、构建和谐社区”—升龙国际沙霸垄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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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20 06:42: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7-1 16:49

  郑州市房管局:

我是升龙国际B区(大学路与政通路)一名业主。

我们的小区是升龙国际B区,目前在我们小区为我们提供“管理”式“服务”的前期物业公司是“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目前,在我们小区有一沙霸,沙子和水泥的价格高的离谱,粗略计算,每家要付出2倍的价钱。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最新修定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由此可以看出,沙霸的存在,物业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是物业公司容留他们占用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二是对此非法经营活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反而“助纣为虐”。三是我们对物业公司是否收取沙霸费用产生严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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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6-20 16:08: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并将尽快给您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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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6-27 18:30:4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小区旁边有一家商户在卖大沙。我局的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公司要依据装修协议对业主的装修行为进行管理,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但不能参与相关经营行为,更不得强制业主使用指定商户的大沙。同时告知物业公司应加大巡逻,加强小区内公共秩序管理,给业主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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