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叫毛战营,从2013年4月1日至6月3日在西峡县九顺达实业有限公司郑州营销中心担任区域经理一职,6月3日上午9点王光杰总经理通知我们将撤销郑州营销中心且让我们立刻撤离辞职,理由是国际出口业务形式一片大好,顾不上我们,我们这个销售团队以前在另一个企业都是干的很好,为了九顺达的国内市场来到了该企业没想到才2个月就不让我们干了这种行为太不负责了,且没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因此为保护我们合法权益提出以下要求:
1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蒋敏15000 毛战营3500 张传鹏3500)
2补交养老保险
我们通过实名申诉的方式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望领导为我们做主。
受害人电话 蒋敏 15*******83.毛战营18*******39.张传鹏15*******99
该公司高层领导电话 王光杰(总经理)13*******56
郑州营销中心电话 0371-86670006 86670007
郑州营销中心地址 广电南路与今明路交叉口东南角牧专小区32层商住楼 中单元12楼东户
期盼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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