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郑州市门诊规定病种经过调整医保政策目前已达到22种,它们分别是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异体器官移植、急性脑血管后遗症、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心肌梗塞型冠心病、高血压病Ⅲ期、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不全Ⅲ级)、结核病、精神分裂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肺间质纤维化、帕金森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血友病、丙肝。这些病种被纳入为门诊规定病种范围都是经过深入调研、相关医学专家研究后确定的,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同时也解决了参保人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
对于罕见的病种,例如多发性硬化,我市目前还没有将此病种纳入门诊规定病种范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在调整政策时考虑到一些特殊的病种,将之纳入门诊规定病种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