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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党报为民请命,请政府对城市噪声进行治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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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29 14:55: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郑州市的沿街商店使用音响揽客;使用威风锣鼓、搭建舞台搞促销;流动小商贩使用喇叭沿街叫卖;垃圾中转站的压缩机声;建筑工地的机器轰鸣声,严重影响民生,而且噪声越来越多,越来越大。请市政府根据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城市噪声污染进行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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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2-29 18:25:40 |只看该作者
     根据《噪声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因此,若再遇到此类噪音主体明确的情况,您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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