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我大队执法人员已于2013年6月20日到达该举报现场,对该砖混结构房进行勘验、提取影像资料。
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位于南阳路西侧、东风路北侧,原毛纺厂家属院。
1、举报人反映的14、15号高层住宅楼之间房屋的问题。该处房屋为1983年郑州毛纺厂建设,取得《建筑许可证》(83)郑城规(许)字第494号。2002年毛纺厂向郑州市规划局提交《关于将主厂房改造为二幢十二层住宅楼的申请报告》(郑毛纺字2002第25号)“现厂领导经过多方论证研究,决定在原主厂房的基础上建造两幢十二层住宅楼”,2005年4月20日郑州市奇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5郑城规建管许字第0144号。
2、举报人反映的车库问题。该二层砖混结构位于阳光假日小区北侧,郑州奇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5月建设,一层为车库,二层为住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举报人反映的二层幼儿园的问题。该处幼儿园位于14、15号住宅楼南侧,土地为郑予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郑予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3年建设二层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652.96平方米,原用于公司员工居住,现用途为幼儿园,经现场调查和查取档案,该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设。
二、处理意见
1、14、15号住宅楼之间房屋改变结构、改变使用用途按照《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六条及《2013年郑州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由郑州市住房保障局进行查处。
2、15号楼北侧二层车库,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于2007年10月19日对该处违法建设已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2008年初市政府同意减免郑州奇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罚款。
3、二层幼儿园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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