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京祖局长: 我们是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西岗村村民(以下简称“西岗村民”),怀着感慨和急迫的心情,向你们控告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公然违反《城乡规划法》, 拒不依法处罚违规建设行为,其主要领导纵容包庇开发商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荣公司”)在从我村划拨的、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土地上违法建造别墅、公开销售的情况(见附件1)。 2009年, 西岗村民到郑州市规划局举报经济适用房指标划拨土地上建成连体别墅楼中楼的事实, 6月5日,郑州市规划局给出了信访处理意见书,查明该项目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城乡规划法>>立案查处(见附件2) 。郑州市人民政府也下发郑政文(2009)322号文,提出处理要求(见附件3)。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和违法收入。对违法者的处罚,必须坚持让违法成本高,使违法者无利可图,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为城镇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建设环境与建设秩序。但近一年中,村民一直未听闻有任何处理措施。2010年4月23日到规划局问询天荣公司违法建设别墅处理情况时,规划局突然给西岗村民开具了《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让通过诉讼,仲裁 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见附件4)。 2010年5月7日,村民代表宋铁桩等人到国家住建部反映此事,住建部出具了《来访事项转送单》即建访转豫字(2010)24号(见附件5), 西岗村民于2010年5月10日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问题,省厅出具了《来访事项转送单》即豫建信访字(2010)14号(见附件6)。但是,四年后村民代表再次到郑州市规划局询问为何不依照《城乡规划法》第64条处理时, 2013年5月6日,郑州市规划局再次出示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见附件7)。 目前事实是,郑州市规划局虽然于2009年10月30日依法注销了 (2004)郑城规管许字 (0017)号和郑城规管许字 (001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在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之后,2009年11月6日,规划局又暗中给违法开发商办理了郑规地字第0919230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见附件8) 。尽管郑政文 (2009)322号文件第二条要求责令天荣公司停工,限期改正,但时至今日, 天荣公司已经建成别墅并公开销售(见附件9,媒体报道的2009-2013年的视频光盘). 尊敬的张京祖局长,政府的惠民政策未能使城市无房家庭得到住房,却给了开发商发财之机,这损失是国家的,更是老百姓的,既影响政府的形象、有失法律的权威,更有碍社会和谐稳定!西岗村民决心一定要把这件事追查到底,直至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决不能让违法者发违法之财! 我们老百姓没有执法权,只能坚持上访,请求领导百忙之中予以重视和督察。 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西岗村村民代表宋铁桩 等 电话 :1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