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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郑州经开区远大理想城小区违规收取车位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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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 11:07: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远大理想城的凯旋物业公司,为了提高地下停车位销售业绩(地下停车位太贵,销售一年也没卖出去1/3),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取消了给地面停车位停车的业主办理停车卡,致使本小区业主自己停车只能按临时停车计算,白天5元,过夜10元。
而前期物业合同里早已约定业主停车只收取50元每月的车位费,这样一来每月相当于涨价600%以上。物业这样做已经损害到了全体业主的利益,请物价局明察,还全体业主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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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1 11:23:50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调查了解后给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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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1 11:25:53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附件一:
郑州市普通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辆类别
收费标准(元/辆.月)
机动车
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费120--160
其他车辆
摩托车停放 20
电动自行车停放 8
自行车停放 5

   这个收费标准中只提到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费的收费标准。并没有提及“地面车位停车费”!也就是说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就没有“地面停车费”这一说。物权法中有明确说“小区地面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那这个小区的地面车位物价局又凭什么会让物业公司收费,提供给个别人专用呢?物价局有什么依据?
还有,物价局如果依据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来认定物业公司就应该收取这个费用,物价局是极端不负责任的。一是你物价局没有协议合同的认定权,二是这个协议的签订是十分不公正的,物业公司提供的是格式条款合同,你要是不签订这个协议,物业公司就不给业主交房,物业公司是胁迫业主签订的这个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所以说这个协议是可撤销合同,三这个协议是违背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地方法规中就没有这一说,却被物业公司以格式条款形式列于协议中,属于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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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7-1 11:32:26 |只看该作者
郑州物价 发表于 2013-7-1 11: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调查了解后给您回复。

希望能快点出结果 ,这一个月300多的停车费可真是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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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7-1 11:52:58 |只看该作者
小红旗 发表于 2013-7-1 11: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附件一:
郑州市普通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辆类别

这位老兄懂的细致,可是业主是弱势群体,理想城好像还没有业主委员会,我在qq群里说说也没人响应,真郁闷。很多人天天把车停路边,也不愿给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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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7Rank: 7Rank: 7

6#
发表于 2013-7-8 15:35:33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现就远大理想城小区有关停车收费问题的答复如下:
         经调查,远大理想城小区在售房时已与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协议中约定了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90分钟以上的每次需交停车费5元,过夜每日需交停车费10元。地下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属于车位使用人的,车位使用人按150元/个.月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车位使用费。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乙方购置的按50元/个.月的标准向甲方交纳服务费。其停车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协议约定执行。若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车辆按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属于违反合同约定,您可向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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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7-17 09:10:51 |只看该作者
lzlzmm 发表于 2013-7-1 1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位老兄懂的细致,可是业主是弱势群体,理想城好像还没有业主委员会,我在qq群里说说也没人响应,真郁闷 ...

我也是理想城业主,我们要维权!!地面停车其实早有规定,不能收取业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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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7-17 09:13:55 |只看该作者
我们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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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7-17 09:14:59 |只看该作者
协商不成咱们就来个大罢工,到那天把车都开到大门口堵个水泻不通让他们领导出面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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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2

10#
发表于 2013-7-25 16:52:37 |只看该作者
必须堵门 物价局的回复永远是这一套,还物业主管部门,直接说是哪一家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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