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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法律规定临时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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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 12:02: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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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3-7-8 11:28

政府机关里的聘用人员能在今年7月份享受同工同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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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7-1 15:14: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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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7-1 15:22:2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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