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743|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管管烈性犬只,还百姓安全空间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7-8 12:43: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

处理时间

2013-7-18 18:15

国基路普罗旺世4期(塞纳维斯)F1区6号楼1单元,有业主养了一只黑色杜宾犬(或维罗纳犬),该犬为郑州市明令禁养的大型烈性犬,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尤其是该业主从不给该犬系绳索,任由该犬在楼厅和电梯上下游逛,给过往的邻里尤其是老人和孩子很大心理压力和安全威胁,恳请有关部门重视此事,抓紧处理给百姓以安全健康的空间。


下派到:
1. 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7-8 15:18:22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板凳
发表于 2013-7-8 14:40:10 |只看该作者
应该报警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3-7-18 17:24:10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耐心的等待,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对养狗的业主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在建成区内饲养烈性犬已违反了《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并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将烈性犬自行处理。我局丰庆路执法中队也会加大对辖区居民养狗的治理力度,规范养狗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祝您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5#
发表于 2013-7-19 08:48:05 |只看该作者
多谢!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5-6 20:5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