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532|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文化宫路65号院严重噪音污染(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16:53: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中原区

处理时间

2013-12-6 10:12

文化宫65号院(郑州市中医院家属院)进大门左手边,该医院于去年新建一三层简易楼,一层向外伸出三个大排烟桶,整天轰轰响,严重扰民,请执法单位实地查看并解决问题。

下派到:
1. 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7-19 11:31:20 |只看该作者
已上报中原区,属市管医院,归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处理。

查看上报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上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7-19 17:27:56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环保局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3-7-22 16:07:10 |只看该作者
已转中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四)文化娱乐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或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在依法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区域内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在其他区域内的,由公安机关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实施。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3-12-6 10:12:01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下派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6 10:0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