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结果回复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29号令第三条规定,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即网友所指的“小锅”)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29号令第八条规定: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29号令第九条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29号令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违反该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登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