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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求助郑州工商关于鑫之成软件欺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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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7 13:58: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3-7-17 21:24

尊敬的郑州市工商局领导:
      2012年6月20日郑州鑫之成软件公司诱骗我购买他们的假冒伪劣股票软件,被该公司骗取了19800元。在心通桥上先后共四次投诉鑫之成软件公司,附链接:1、thread-1196955-1-1.html   2、thread-1203902-1-1.html  3、[url=thread-1206755-1-1.html 4、thread-1209550-1-1.html]thread-1206755-1-1.html 4、thread-1209550-1-1.html[/url]
       我 第一条帖发后接到你局金水分局回复,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文化路工商所已受理,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工商所投诉举报电话:86112315;地址:俭学街中段路北(文化路与俭学街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7月7日我打电话到文化路公商所,该所王姓工作人员接电话时告诉我们,将到鑫之成公司调查了解情况;7月10日我们再打电话到文化路工商所,还是该所王姓工作人员接的电话,告诉我们前天刚去鑫之成公司调查,没找到该公司,打鑫之成公司注册时留的号码,对方说和该公司没关系;而根据我向他讨要鑫之成公司注册时留的电话,打过去询问确认后,鑫之成公司注册时登记的号码就是骗子本人的!这是怎么呢回事?

      第二条帖我是诚心诚意向你局金水分局领导咨询相关问题的,为什么是由文化路工商所回复的?而且回复的内容和该所王姓工作人员电话里所说的根本不一质,既然6月9日已有对该公司的调查结果,为什么我们打电话去询问时还说刚去鑫之成公司调查?避重就轻,答非所问?
      7月10日下午18:30,也就是我们发了第二条帖后,鑫之成公司一位经理和陈国永老板,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工商部门有人已找过他们了,让他联系我协商处理。7月11日中午12:30,鑫之成公司老板再次打电话给我,还是协商此事,要求我先删帖,再退钱;我没有答应。7月12日下午16:00,我再次打电话给文化路工商所,还是该所王姓工作人员接的电话,我将骗子公司两次打电话给我的情况和他讲了,然后我将我的疑问(第二条帖上说的)说给他听,让他给我解惑,他就翻来覆去的跟我讲,他找不到骗子公司,已将该公司列入黑名单;还建议我们私下跟骗子协商。晚上19:40,看到文化路工商所在我第二条帖上的回复,建议我们报案;然后骗子就拉黑了我的QQ,原来骗子老板打给我的电话(18*******94)关机。
       第三条帖我是发给金水区工商局领导请求帮助的,到目前还没回复。
       第四条帖发完后,金水分局回复: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文化路工商所已受理,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工商所投诉举报电话:86112315;地址:俭学街中段路北(文化路与俭学街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和第一次回复内容一样。

       通过我四次发帖,2013年7月15日下午18:00,鑫之成公司同意退还我被骗全款19800元,前提是:让我先给我先前的帖回复是个误会,还威胁我如不同意就随便我怎么控告他们,看工商管理部门能把他怎么样?本人严重不同意,确确实实是被骗怕了;必须先退钱后回复;最终该公司拒绝退钱。试问:该公司不赔偿我的损失就罢了,有什么资格再来谈条件。被该公司所欺骗的人涉及全国各地,我心通桥上发帖后,每天都有人打电话给我询问情况......
       而且,鑫之成公司陈总在电话里告诉我,工商部门已经找过他了,让他和我协商处理此事。而文化路工商所却说找不到该公司;同样被鑫之成公司欺骗的另一受害者,向税务部门举报该公司偷税,税务部门两天就找到了该公司,并对之进行了处理,文化路工商所确说找不到该公司;通过我们调查了解,鑫之成公司每月还正常报税,说明该公司目前还在正常经营,而文化路工商所确说找不到该公司。向文化路工商所问多了,就回复我们向公安报案。
       如果工商部门处理不了鑫之成公司,能否给我出具一书面证明,证明鑫之成软件公司为违法经营的诈骗公司。我可以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继续举报该公司。
       恳请郑州市工商局领导百忙之中能够抽出时间给我帮助!!!
                                 江苏泰州一受害者  QQ228567179   18*******77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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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水分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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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17 21:24:56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金水分局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zzl1891453  在2013-9-13 18:40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已下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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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18 13:21:07 |只看该作者
民不告,官不究,民已告,何时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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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0-31 10:30:17 |只看该作者
转发郑州地税回复帖
  尊敬的网民朋友:
  我局接到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偷税漏税问题的举报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组先后走访了当事人双方,进行了调查取证。目前问题已经查清并处理完毕,情况如下:
  一、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29日,为增值税纳税企业,法人陈国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技术开发(非研制)、计算机软件开发(非研制)及销售。
  二、举报内容调查情况
  1、据举报材料讲: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股票QQ群:雅琳-实战交流群 291257610 群主雅琳qq号915662785,客服QQ号:1070752681虚假宣传、非法经营、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骗取股民信任,恶意诈骗股民。
  经查:无实据。
  2、据举报材料讲:他们在我欺骗我购买软件后经多次沟通拒不提供发票,偷税漏税。
  经查: 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不使用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
  3、据举报材料讲: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有大量的类似偷税漏税事件存在。
  经查: 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自创办开业以来每月都认真交纳地税各种税款,截至目前,累计缴纳城建税41.84元,教育费附加17.93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1.95元,印花税8.5元,工会经费80元,属正常纳税户;在我局没有发现有大量的类似偷税漏税事件存在。
  此外,调查组还主动与举报人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对于举报人勇于向税务机关举报的作法给予了肯定和赞赏,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配合税务机关,搞好涉税举报,维护好国家利益; 举报人对我局积极行动,与举报人及时沟通的做法并指明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举报工作的做法表示满意。
  三、结论
  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为增值税纳税企业,举报人向地税机关举报其偷税漏税的内容经过调查与事实不符。

  郑州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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