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6285|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六问金水分局!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13:00: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

19911小时:32分钟

尊敬的金水分局有关领导:

本人于7月12日投诉贵局行政不作为一事(《投诉金水分局行政不作为》网址:thread-1206073-1-1.html),贵局已作出书面回复。现就几个疑问请教贵局:

一、敷衍了事是你们的工作态度?贵局在回复中,只字未提承诺一个星期后答复却最后没有按时答复的原因。请问这当中有什么难言之隐不便道出?需要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调查吗?需要的话,本人愿意提供任何帮助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

二、注册程序是否依法依规?关于郑州利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问题,该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核准注册,注册地址与郑州光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一字不差。在郑州利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之前,郑州光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既未变更公司经营地址,也未注销,为何郑州利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还能顺利用同样一个地址注册成功?在注册登记办理程序中,贵局是否存在失职行为?

三、属地监管是否形同虚设?纵观心通桥-金水分局板块,股票诈骗公司的投诉、举报遍地皆是,金水分局属地监管的职责是否行使到位?对于被投诉、举报的涉案公司,贵局的受理答复十有八九是“到该注册地址未能找到该公司”或是“未能联系到公司法人”,请问,对于辖区内的企业监管,贵局是否到了混乱不堪、无法控制的地步?

四、无头公案是贵局的处理结果?对于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涉嫌“违法经营”的企业,贵局仅仅“加以警示、予以锁定”、“不予年检及变更”。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骗子公司大不了放弃该涉案公司,另寻类似郑州利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空壳公司继续行骗(反正一个非常具体的地址能同时注册N家公司),根本无法从源头上杜绝类似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五、贵局行政行为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在与骗子公司周旋中得知,骗子公司根本不把工商局当一回事,甚至说出“你来郑州,我请你和某某所长吃饭”的话,究竟是在污蔑某某所长的人格,还是在说“企业工商一家亲”?

六、各自为政的管理现状?体谅贵局权限有限,只能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但是,面对违法行为,作为一个事不关己的自然人,都有举报、阻止违法行为发生的义务,更何况是作为一个政府职能部门。针对所有的无头公案,均以“找不到该公司法人”“无法联系”为终结。我认为,贵局只要再努力一点认真一点,拓展思路,不愁不能从银行、税务、公安部门取得涉案企业的相关信息作为突破口,扭转在与骗子公司斗争中的被动局面。建议由工商部门牵头,成立以工商、税务、公安、维稳部门为成员的股票软件诈骗行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金水区骗子公司确实是太多了,而工商部门的权限太小、人员确实不足,难以以一敌百,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起来,群策群力,给予骗子公司严厉的打击,为地方经济社会良好发展保驾护航。

本人联系QQ:6668424。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7-23 11:57: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有关问题,我分局已受理,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光启公司受害者@  在2013-7-30 13:35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再不答复点实质性内容的话,一级一级上访到中央!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板凳
发表于 2013-7-19 15:21:52 |只看该作者
希望各职能部门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为民办实事,为民解决问题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地板
发表于 2013-7-19 15:22:25 |只看该作者
工商这样一个骗子公司就拿他没办法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5#
发表于 2013-7-19 15:59:03 |只看该作者
民不告,官不究,民已告,何时究?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6#
发表于 2013-7-19 15:59:49 |只看该作者
支持打击诈骗,政府部门不作为就是失职,郑州就成垃圾场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7#
发表于 2013-7-19 16:08:15 |只看该作者
说的真好。是得反省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8#
发表于 2013-7-19 16:09:18 |只看该作者
希望相关部门的领导看到这贴后,能有所行动,真正的为受骗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9#
发表于 2013-7-19 16:37:27 |只看该作者
你们的不作为,滋生了像光启公司这样披着合法的外衣干些苟且之事的众多公司。如果,没有在你们的网站上查到注册信息,会有这么多人上当受骗吗?请相关部门的领导立即行动起来,打击此类黑公司,为人民讨回一份公道。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0#
发表于 2013-7-19 18:05:00 |只看该作者
郑州诈骗的太多!!!!政府部门应该联合打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1#
发表于 2013-7-22 10:39:24 |只看该作者
查一个打击一个,决不能姑息养奸。。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12#
发表于 2013-7-22 13:54:23 |只看该作者
请金水分局先就这个问题给个说法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13#
发表于 2013-7-25 23:00:39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工商负责同志:
        您好!
        我以一位受骗者的身份向您提出几个问题,希望您认真查阅、仔细思考后并予以回答。
        找不到郑州光弘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是不是你们工商监管的失职?
        你们找不到公司,可以封锁骗子公司的工商账号,目前郑州很多工商所面对骗子擅自更改办公地点,找不到人,都是采取封锁骗子公司的工商账号这种做法! 你们却显得无计可施。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希望您体谅一下受骗者的痛苦无助的心理。受骗了,首先去公安报案,公安却说属于欺诈消费者和非法经营,没有构成诈骗,不予立案,让我们去找骗子当地工商投诉举报。找到你们工商又说找不到骗子公司,让我们去找公安报案,这不是来回踢皮球吗?这样岂不是骗子公司依然可以逍遥法外继续无忧无虑、轻松自在地行骗吗?是谁在保护骗子的违法犯罪行为?骗子的违法犯罪到底归谁管?受骗者受骗后只能后悔莫及、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吗?
       不过,我坚信大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还是正直无私、大义凛然、毫不推卸、伸张正义,对待骗子是怒目相对、嫉恶如仇、忍无可忍的。并且他们也给我们起了很好模范作用!受骗者也从心底深深的感激与敬佩他们!因此即使遇到推诿、不担当、不作为的行政职能部门,我们也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其失职、推诿与不作为行为,最后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制裁这种失职与推诿、不作行为。直到全额退还被骗款项、维权成功为止!
                                                                    ——痛苦无助渴望援助的受骗股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4#
发表于 2013-7-25 23:17:59 |只看该作者
说的好!是该反思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15#
发表于 2013-7-29 15:12:27 |只看该作者
哑口了吗?没话说了?没话说我另找地儿说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6#
发表于 2013-7-31 09:54: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你的疑问回复如下:
      1、我局接你举报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到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广场4号楼8层818号进行检查,发现该地址为“郑州利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此经营,由于该公司涉嫌从事荐股软件的销售,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了30台电脑主机,经现场检查及询问现场的负责人,该公司刚刚于4月份成立,不认识、也没有听说过“郑州光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在此经营过。为了慎重起见,在没有确凿的证据面前,我们无法及时向你通告案情,请你谅解。
      2、“郑州利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广场4号楼8层818号,注册程序合法,法律法规也没有规定同一地址不能注册多家公司。
      3、目前,国家出台了不少相关措施,进行严厉打击。依据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第七条“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的规定,配合地方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公司和个人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主管单位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该单位进行举报,如果您认为此类公司涉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4、近期,我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些销售荐股软件的企业涉嫌违法经营,对此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重拳出击进行严厉打击,立案查处了一批案件,强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同时,我们也和公安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也造成此类违法企业的恐慌,搬走了一批,消失了一批,违法经营时更加隐蔽,也形成了暂时找不到,联系不上的现象;为了严厉打击此类不法分子,我们仍在严查重管,发现一个,依法处理一个,绝不姑息!   
       5、鉴于投诉人称该公司涉嫌诈骗,偷税漏税,并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律师,简化投诉、举报或起诉等合理渠道,尽快挽回自己的损失。
       6、我局将继续安排执法人员尽快查找到该公司的经营地点,力争尽快结案,给举报人以合理的答复,由于工商办案权限有限,请你谅解。
      在依法办理案件期间,请举报人多一份耐心和理解,也希望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查找到此类公司违法经营的现场办公场所,我局将依照工商职能,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17#
发表于 2013-8-1 23:41:49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广场4号楼8层818号”同一房间开两家公司,现实生活中可行吗?后一家公司你们注册时,你们工商实地考察过没有,你们平时监管过没有?
        这次被发现是同一地址注册两家公司,估计还有同一地址注册十家公司的,因为郑州这样的披着合法外衣的注册的骗子公司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2000家,不停的残酷欺诈全国股民的钱财。你们肯定会说理论上也是可以的。因为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
        这是郑州工商的悲哀!也是郑州市的悲哀!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5-1-4 17:4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