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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龙凤凰城住宅楼任何人都能上去,没有安全感。物业有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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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20 12:36: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9-5 09:40

我是升龙凤凰城A区业主,向贵局反映一个问题:      自从春节过后,物业就把每个楼洞大厅的管家给撤了,说是很快就安装门禁系统没卡进不去大门。但是,时间过去半年了,也没安装好门禁。
       现在,由于没有了楼栋管家也没有保安把门,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上到每个住户的家门口。塞小广告的每天不断,还有在住宅楼上开公司的业务员上上下下、租了住宅当仓库的小推车来来回回甚至把楼道的装修石墙都给碰坏。更有甚者,在一些住户防盗门上,出现了网络上说的那种小偷留的记号。我们在这样的居住环境下没有一点安全感!
      我们希望贵局能过问一下升龙凤凰城的物业公司:1、让他们在没有安装好门禁系统前,在每个楼栋大厅派保安把门。2、清理在住宅楼里的公司和仓库。3、责成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
      2013.7.20   升龙凤凰城A区广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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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8-1 16:58:1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市民反映物业、租赁的问题,已责成金水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经了解,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凤凰城社区素颜养生馆等7户业主涉及住改商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建设部六号令《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不得出租。
       2013年7月23日上午,金水区房管局已派执法人员对升龙城B区素颜养生馆等7户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租赁当事人,告知其行为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并联合辖区办事处向当事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恢复房屋原使用性质,尽快选择符合条件的场所进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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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21 16:06:00 |只看该作者
顶!希望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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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3-7-22 09:11:2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物业服务和租赁住改商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已经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关于业主委员成立的问题,是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业主可以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反映。
       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应由物业区域内三名以上热心业主提议,20%以上入住业主签名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居民委员会代表、辖区公安派出所代表组成筹备组,组长由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
       筹备组在县(市)、区房管局的指导下,在街道办事处(乡镇)的领导下,在居民委员会的具体组织下进行前期准备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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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0-8 10:44:05 |只看该作者
调查的是个球啊  真想对着你们骂脏话了!物业不负责算是个公司企业行为也就算了,可是你们是政府部门啊,怎么可以这样不负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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