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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网络金融诈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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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20:54: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

20113小时:8分钟

举报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金融诈骗,非法推荐股票,欺诈消费者,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410*******79404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39号6号楼12层1202号
企业法人:候志敏
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开业时间:2012年5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00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销售。(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需审批的项目除外)
公司网址:http://enterprise/index.php?uid=104931
公司座机:0371—8709162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农业路支行
户名:王岳
账户:62220217*******6604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办被举报人所在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伪造虚假交割单,恶意欺骗消费者,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劵市场。

    4.请求对举报公司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账户,保护受骗股民的财物。
    5.请求责令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将    3.追究其违法犯罪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回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赔偿。
三.受骗经过:
       2012年8月我无意中被人加了一个叫“若水实战交流VIP”的QQ群。群主若水(QQ号1094566065)在群里大肆吹嘘说他们公司有可靠的私募内幕消息,有专业的分析师团队,成为他们的用户还有专业老师一对一的指导操作。每周带用户布局2-3只消息股,保证用户每月收益30-45%,还不时的上传股票交易截图,交割单截图,客户的汇款截图。每天早上9点半左右在群里推荐多只股票,哪只涨停就说是他们公司给交费用户提前布局的消息股。
      群主单独加了我的QQ,多次找我单聊,还发收益较大的股票交割单给我。1月29号她又跟我说:月末公司大布局,公司斥巨资和私募联合拉升一只金股,收益预计45%。现在公司在做节前优惠活动,交10000元成为我们的用户就能跟上公司建仓,机不可失。我在她的怂恿下和在那些高额收益的股票交割单的诱惑下,于2013年1月30日给他们打了10000元在他们指定的一个叫王岳的私人账户上。第二天就把我移出了QQ群,客服跟我说怕非用户跟用户要票。用飞信发了一只股票给我说是“软件分析结果,应客户要求转发,仅供参考。”当天买进去涨了1个多点,第二天就暴跌,我问群主她说是正常回调,直到跌了20%也没涨,我自己割肉出来。完全不是群主说的能收益45%的私募股票。以后又发了几只股票给我,买进去就跌,有一只还被ST了,害得我损失惨重。我问群主怎么没有群里推荐的消息票,都是软件分析结果,她说她私人可以给我好票,给了2只买进去就跌,我也不敢买了。软件登录了几次也无法打开,现在飞信也不发了。
       我要求退款,群主把我的QQ删了,打手机也不接。客服跟我说“我们是正规的软件销售公司,不承诺收益”。就再也不理我了。我遭到了网络诈骗。我在网上搜索“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看到被他们诈骗的股民不少。
      我真诚恳请河南证监局,郑州市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非法荐股,欺诈股民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鹏煊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赔偿。



谢谢!                                                                 
                                               联系方式:QQ739175195        电话13*******66


补充内容 (2013-7-22 01:02):
3.追究其违法犯罪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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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5 16:21:2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文化路工商所已受理,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工商所投诉举报电话:86112315;地址:农科路25号。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lwx  在2013-8-10 18:58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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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25 16:20: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文化路工商所受理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由于该公司已经接到类似投诉,文化路工商所执法人员于7月10日上午来到“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花园路39号6号楼12层1202号,该场所大门紧锁,执法人员又与招银大厦物业取得联系,物业称该公司已经搬走。鉴于目前该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址经营,我所于2013年7月12日已提请分局注册科对该公司加注警示信息,明年不予年检。
    鉴于该企业已涉嫌诈骗,建议举报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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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9-10 14:40:29 |只看该作者


在这么多人举报的前提下,不仅推诿不去追查骗子,还让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在8月22日办理了注销!!请问文化路工商所,大门紧锁、联系不到人的前提下,如何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为骗子提供保护伞!工商要负连带责任!


请给广大网民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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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9-15 11:16:04 |只看该作者
你们不但不处理,还把骗子放跑了,你们这样的父母官真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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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9-15 11:45:34 |只看该作者
金水分局  

社区管理员

串个门加好友打招呼发消息       
板凳
发表于 2013-7-25 16:20: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文化路工商所受理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由于该公司已经接到类似投诉,文化路工商所执法人员于7月10日上午来到“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花园路39号6号楼12层1202号,该场所大门紧锁,执法人员又与招银大厦物业取得联系,物业称该公司已经搬走。鉴于目前该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址经营,我所于2013年7月12日已提请分局注册科对该公司加注警示信息,明年不予年检。
    鉴于该企业已涉嫌诈骗,建议举报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你们不是说7月10日到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找不到公司,找不到人吗?你们不是说对该公司加注警示信息吗?怎么在8月22日给他们办理了注销,你们这样忽悠老百姓,为骗子提供保护伞,你们是为老百姓服务还是骗子的帮凶?不给我们受骗人一个说法,你们要向国家工商总局投诉你们,让全国人民都看看郑州工商局如何做骗子公司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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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9-15 13:28:40 |只看该作者
金水分局  

社区管理员


发表于 2013-7-25 16:20: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文化路工商所受理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由于该公司已经接到类似投诉,文化路工商所执法人员于7月10日上午来到“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花园路39号6号楼12层1202号,该场所大门紧锁,执法人员又与招银大厦物业取得联系,物业称该公司已经搬走。鉴于目前该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址经营,我所于2013年7月12日已提请分局注册科对该公司加注警示信息,明年不予年检。
    鉴于该企业已涉嫌诈骗,建议举报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你们不是说7月10日到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的注册地找不到人吗?你们不是说7月12日对该公司加以警示信息吗?怎么在8月22日又给骗子公司办理了注销手续?我们举报骗子公司,你们说找不到人,一再推诿,给他们办理注销你们动作到挺麻利的,你们是国家的公务员,还是骗子的保护伞??不给我们一个说法,我们将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你们工作不作为,充当骗子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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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9-15 17:02:17 |只看该作者
金水分局  

社区管理员


发表于 2013-7-25 16:20: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文化路工商所受理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由于该公司已经接到类似投诉,文化路工商所执法人员于7月10日上午来到“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花园路39号6号楼12层1202号,该场所大门紧锁,执法人员又与招银大厦物业取得联系,物业称该公司已经搬走。鉴于目前该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址经营,我所于2013年7月12日已提请分局注册科对该公司加注警示信息,明年不予年检。
    鉴于该企业已涉嫌诈骗,建议举报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你们不是说7月10日到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的注册地找不到人吗?你们不是说7月12日对该公司加以警示信息吗?怎么在8月22日又给骗子公司办理了注销手续?我们举报骗子公司,你们说找不到人,一再推诿,给他们办理注销你们动作到挺麻利的,你们是国家的公务员,还是骗子的保护伞??不给我们一个说法,我们将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你们工作不作为,充当骗子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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