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我妹妹从2011年底开始在郑州一个蛋糕店上班,每月公司会从工资中扣取一个技术押金费100元,说是最后离职的时候会退还。我妹妹从2011年底上班一直到现在(2013年7月),最近老家里有急事她需要回家去,老家也急需用钱,不能在郑州上班了。7月初的时候给她们小领导说过这事,但是她们小领导说最近比较忙,蛋糕很多,要走也要到农历8月15以后了。这几天我妹妹又跟这个小领导说离职这事,小领导说让我妹妹找上面的领导,我妹去找上面的领导了。他说公司规定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这样才会退还技术押金,以及7月份的工资,否则技术押金和工资都不退。 我妹妹给上面这个领导说之前都已经给她们小领导提过这事了,然后这个大领导说那不管用,必须有正规的书面离职申请,并且提前一个月申请,才会退还技术押金和发7月份工资。
小女孩每月挣不了几个钱,每月还扣取押金费用100元,辛辛苦苦一两年了,最后就是家里有急事,不能提前一月提出离职就遭遇一两千元押金不退以及当月工资不发,这给一个每月只有一千多元工资的小女孩带来多大打击,家里目前也急需用钱,这给我妹妹了双重打击,请各位领导帮帮我们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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