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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鑫之成科技有限公司有不合法,请工商部门 出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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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2 10:06: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分局

处理时间

2013-8-12 11:38

本人姓名:吴益红   QQ290769096  电话:13*******41

公司名称: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26号北晨公寓A座6层608号附:骗子公司相关信息
  公司名称: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39号4号楼1单元25层2502号
  公司法人:陈国永
  开业时间:2012年12月29日
  注册号:410*******35212
  登记机关:郑州工商局金水分局
  登记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万元
  目前状态:正常经营

收款人:常卉
    开户行:中国邮政银行郑州市分行   工商银行账号62220217*******6495
    帐号:6210*******10548443

骗子群主号330218394  骗子客服QQ号:1070752681

13年4月左右被拉进群的,在群里,群主天天大吹特吹他们公司如何有实力,说他们有专业的分析师,有可靠的内幕消息,每次开盘前都会提示很多股票,一只股票就能赚15~30%,还吹嘘他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如何的好,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我成为他们的会员,一定让她赚到钱。群里天天有人上传涨停截图,并时不时地上传用户交割单截图,而且说是学习股票知识什么的!有软件和配套服务等,也说他们花高价去买来的内部消息,保证可以赚到钱的。所以在2013年6月26日打款至常卉的工商账号上,转过后客服QQ加我 叫我签一个订购单发给他,我签完发完后,就叫我退群,然后给我第一只股票,买好后就开始跌,客服说会上的,说是正常调整,接着又推荐了另外个,当时看了还是跌,后来我就觉得不对劲,感觉是受骗了,开始跟他们沟通退款,当时是7月初,她们一直推来推去,推给客服,客服又退给群主,所以直到这几天开始求救政府部门,开始在网上查,才知道原来也有这么多人在投诉,这么多人都被骗了。骗子近来还在搞什么团购活动,在更加疯狂地行骗着,也不断地在更换QQ号码,以毁灭更多的证据。

他们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另外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非法推荐股票,购买软件不提供发票,公司入账没有使用对公账户,擅自变更办公地点,涉嫌非法经营。

尊敬的工商负责同志:

    我以一位受骗者的身份向您提出几个问题,希望您认真查看,仔细思考并予以回答。
   我与7.31日电话之金水文化路工商所投诉,叫我第二天传真资料,我从早上8点半开始,一直到下午,都没人,说局长不在办公室,传真没法接,今天又电话说传真坏了,你们就一个传真机?而且又这么巧?希望能体谅一下我们受害人的心情吧!
   
    不过,我坚信大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还是正直无私、大义凛然、毫不推卸、伸张正义,对待骗子是怒目相对、嫉恶如仇、忍无可忍 的。并且他们也给我们起了很好模范作用!受骗者也从心底深深的感激与敬佩他们!因此即使遇到推诿、不担当、不作为的行政职能部门 ,我们也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其失职、推诿与不作为行为,最后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制裁这种失职与推诿 、不作行为。直到全额退还被骗款项、维权成功为止!
           ——困苦无助渴望援助的受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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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2 11:14:5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文化路工商所已受理,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工商所投诉举报电话:86112315;地址:俭学街中段路北(文化路与俭学街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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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2 13:24:5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举报的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39号4号楼1单元25层2502号。涉嫌涉嫌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偷税漏税、非法经营行为。
    1、由于之前多次接到对该公司的举报,我所指派了两名执法人员多次前去调查,这个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经营(拍照取证、现场检查笔录等),并于2013年6月9日提请分局注册科加注警示信息。依据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第七条“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的规定,配合地方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公司和个人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主管单位应该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如果您认为该公司涉嫌诈骗等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偷税漏税举报、可向税务部门举报。属于我们管辖的一般行政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行政。有疑问可与文化路工商所联系,联系电话:86112315。
   2、工商所的传真机在7月29日接收分局转办函时一直无法接收(可以到分局办公室查证),后分局通过电话记录方式将投诉转办,已经联系维修人员上门修理(还没到),因此传真机确实暂时无法使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文化路工商所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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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8-2 14:11:10 |只看该作者
金水区文化路工商所:
       你们不要把皮球踢给证监会,我相信你们贵所是一支正义的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相信你们所长肯定会去查处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你们在近来应该接到不少举报该公司的老百姓电话吧,
他们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另外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非法推荐股票,购买软件不提供发票,公司入账没有使用对公账户,擅自变更办公地点,涉嫌非法经营。你们批准注册的骗子公司,打着工商注册的幌子四处招摇撞骗,你们却不闻不问,视而不见,首先我可以举报你们监管失职;遇到消费者投诉你们却敷衍塞责, 姑息养奸, 推诿不作为,包庇纵容骗子。如果不把我的事情解决了,我依次向郑州市工商局,市长热线,市信访局,市人大办公室,市委办公室,河南省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层层举报你们的失职与推诿不作为行为,直到解决问题,把骗我血汗钱退给我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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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8-2 16:23:58 |只看该作者
金水区文化路工商所:为何今天一个下午电话一直没人接,86112315   86112312  昨天局长不在,今天难道下面的接电话的也休息了吗?今天可不是公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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