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75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饭店油烟呛人 居民无法开窗 饭店噪音 严重扰民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7 10:23: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等待时间

19647小时:6分钟

处理中
汝河路办事处

工作时间
6小时:13分钟


       桐淮小区北区一号居民楼下 溢心小厨 没有任何手续 没有安装任何排油烟设施 没有征得楼上任何居民的同意和签字 正常营业了 乱排的油烟让附近住户没办法开窗换气 真是遭了秧受了罪 几个开饭店 老的存在 新的又开 按定居民楼下是不能开饭店的  每个饭店还都没安装排油烟囱  乱排油烟  一天到晚都是乌烟瘴气 楼上居民都没法开窗户 大热天的窗户打不开 通风换气都不行 他们饭店方便了 让这里居民的日子怎样过 饭店乱排油烟脏乱差 严重危害居民生活谁来管  请贵局来这看看 盼能解决 恳请贵局来整治和查处 还在此居住的居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1号《郑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下列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八)餐饮服务场所未采取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安装油净化装置等治理措施,致使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者设置的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

          按照郑州市《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居民楼下是不能开饭店的 ,《意见》明确提出想要在此经营,需要得到邻居许可,并到社区开具证明。同时还要告知所在地的网格,由网格负责人登记造册。并且对走后门提出严重警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变相、变通和违法办理、出具有关生产经营的审批手续和证明、说明等。《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市区建成的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开办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恳请有关部门来整治和查处 还在此居住的居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环景



data/attachment/forum/201307/27/221952ftk0yu84718pc18t.png.thumb.jpg




data/attachment/forum/201307/22/095909lw9ozgdvv6wg0zeg.png.thumb.jpg


data/attachment/forum/201307/22/103400q9q19qkac17dqqsz.png.thumb.jpg
   

data/attachment/forum/201307/22/095910fimfypv0f48wv4ir.png.thumb.jpg

data/attachment/forum/201307/22/100603pqpc4al0qfqpqtfu.png.thumb.jpg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7 06:41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