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腾辉花园”项目位于航海路南、建云街东,占地5.42亩,为两栋高层建筑,一栋已建至十五层,一栋建至十八层,总建筑面积约28900平方米。
2004年12月,原二七区齐礼闫乡孙八砦村民委员会委托河南省腾晖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建设,2005年6月该项目停工,此后时停时建。2005年8月,二七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将原齐礼闫乡孙八砦列入城中村改造试点村。2007年1月4日齐礼阎乡孙八砦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组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郑国用(2007)第0049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2007年9月,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孙八砦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该社区城中村改造前期安置工程采取边建设边办理手续的方式组织建设,并请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时介入。原郑州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负责人批示:“孙八砦第三村民组2006年纳入城市城中村改造计划,建议建委先期介入,以确保工作健康推进。”原市建委主任批示:“各部门给予支持办理。”2008年5月,因建筑资金链断裂而无法继续施工。2008年11月7日以前,郑州市实行综合执法,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由原市行政执法局负责。
2010年9月,该项目又转让给郑州中宏置业有限公司复工建设,并由该公司承担河南省腾晖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于“腾辉花园”小区西侧紧邻二七区城建局家属院,与其七层住宅楼间距仅5米,造成相邻权人多次上访;同时,购房户、材料供应商及农民工因未能如期交房、工程款等问题也多次上访,为此,二七区专门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解决此案。
二、案件查处情况
2010年9月18日,市规划监察支队接到举报后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核实,原停止施工的工地又恢复施工,执法队员当场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工,并于当日进行了立案调查,查封施工现场,并向市政府呈送了停水停电请示,但该单位以该项目属村民安置工程为由,拒不停工。2010年12月11日至12月26日,执法队员对施工场地进行值守,强制其停工。
2011年8月16日,二七区向市政府呈送了《关于对腾晖花园项目建设采取罚款保留处置方式的请示》,根据市领导“请规划局提出意见”的批示,鉴于该地块没有列入城中村整体改造范围,根据项目建设实际,容积率较高,已严重超过有关技术标准,如果依法对该项目进行处罚,应当给予拆除处罚,但考虑到该案实际情况,经研究,市规划局建议由二七区协调相关部门,将该地块纳入孙八砦城中村改造计划,采取补救措施,降低容积率后,再对该项目进行处罚,补办相关手续。2012年6月11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此案,并责成二七区按规划局意见办理,但截至目前该地块仍未纳入孙八砦城中村改造范围。
2013年4月3日,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该项目又继续施工,遂对其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再次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查封。2013年4月8日,市规划监察支队向市政府递交了停水停电请示,并于2013年4月15日得到市政府的批准。2013年6月28日,该项目又利用地下水恢复施工。市规划监察支队在协同二七区长江路办事处制止其继续施工的同时,向市政府呈送专题报告,建议市政府责成市节水办进行协助查处,制止其违法施工行为。2013年8月15日,市规划监察支队配合市供电部门对该施工现场进行了停电。
三、处理建议
由二七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将该地块纳入城中村整体改造计划,采取补救措施,降低容积率后,再对该项目进行处罚。同时为了保证社会稳定,由二七区政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妥善解决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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