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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鸿盛马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非法经营虚假欺骗股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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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17 11:28: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公安局

工作时间

19530小时:29分钟

一、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郑州鸿盛马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段11号富凯大厦6615)执照号:410*******21914  法人:栗志青

和他们有过联系的方式: 行业股票交流群(QQ群号:167151610)群主杨帆QQ号:672810081,分析师李QQ号:571712018,分析师张QQ号:294378726,客服电话:18*******51,18*******52。分析师(张)加我飞信好友的电话13*******12,

登记机关: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邮政编码:  450000

私人账户(财务总监)户名:栗志青

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市东风路支行

账号:6222 6006 20026 473549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被举报公司及有关人员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非法经营,推荐股票是国家法律不允许的,股票软件光盘也是非法出版物,上面没有任何公司的地址电话等信息,也没有正规光盘出版所需的条形码,允许发行的标志等信息。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券市场。

3、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4、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5、郑州鸿盛马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人员联系不上,手机关机,QQ不在线,飞信也不发了。

三、基本过程:

1、有个QQ名叫杨帆的人多次通过QQ等方式多次向我虚假宣传,捏造事实, 以该公司能为股民推荐股票,用户享有买卖点提示,稳步获利为诱饵,将我加入一个“股票交流群”的QQ群中,被忽悠洗脑。

2、有一个群里的托加了我QQ,说他加入李老师用户了,说李老师这个会员票挺好的,说他老师指导的股票赚钱了,说他加入的39800元一年的,我后来才发现这个人也是个托。

3、与此同时,群里还不时有人拉我私聊,所说之话也进一步从侧面印证了群主所言不虚。在一个托又一个托的引诱下,精心编织的陷阱里,就找群里的一个群成员的聊天,从侧面验证了加入会员的可行性。据说他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赚回会员钱,非常满意,服务也很好。事后回想,这个是个托,和群主一唱一和,我就信以为真了。

4上当受骗的过程:一开始他们让我交一年服务费用19800华盛版,我和他们讲价,杨帆说我这种情况和公司申请,最后他们给了多一个月的会员期,我2013327号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转款19800元,谁知,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建仓的股票跌多涨少,老是割肉转仓。我找杨帆说怎么回事,杨帆就解释说你交的钱是技术股,会随大盘起伏不定。只有买了他们的兴盛版用户才会有私募内部消息涨停板的股票,在群主杨帆的诱骗下在410从网上又汇了(20000元)买了他们的兴盛版用户资格,但是接下来他们给的股票还是垃圾票,跌了就让你补仓,实在不行了就让你换仓,损失不断,群主杨帆所说的什么内部消息票一概没有,百度之后才知道,有不少人和我一样遇到了完全相同的股票软件网络欺骗行为,而来源地大都是郑州。


真诚的恳请郑州证监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鸿盛马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利用炒股软件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谢谢!

举报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TEL: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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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8-20 18:00: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的心情我十分理解,但是案件办理需要有报案、受理、询问笔录、证据收集、侦查等环节,我们版块的交流平台只是方便大家进行一些业务问题的咨询,和收集意见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的工作,不具备办理案件的条件和执法能力,案件方面的问题需要到派出所报案处理。
在此也要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的一些信息,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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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0-23 10:35:14 |只看该作者
骗子,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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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1-10 12:46:39 |只看该作者
联系我QQ269140227遭遇一样,已经退款,大家一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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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20 13:54:44 |只看该作者
请被骗的朋友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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