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包村干部郑彦平到村里分别走访了当时在任的村支书朱小学、村主任朱宝奇、村会计朱付德,并一起查看了一些资料。
根据以上三人的口述,了解到的情况如下:
1、此地分两块均归集体所有,经八路(现牟州街),在此两块地中间,路东现(外国语学校)于2007年由政府征收用于盖学校,占地14.32亩,收入164880元入账,路西现博士园小区,占地45.83亩。于2001年7月承包给村民朱学妮,此地块先后于2004年31.5亩,1万元每亩;2007年9月,14.33亩,每亩1.2万元由村主任朱宝奇长期转让给朱学妮,占地款应收入486960元,实收374035元,(扣除不到期承包费,荒地承包人分成费112925元),此地款未发放,用于村修路(村内四条主干道,水泥路面1300米)及建村文化大院,以及村内各项开支支出,账面收支全部显示。
根据新通桥的反馈情况,我们认真据实调查落实,以上情况属实,特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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