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郑州市金水区阳光嘉苑幼儿园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该幼儿园在金水区教育体育局办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4*******000311号)、在金水区民政局办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级证书(豫郑金民证字第010179号),属于合法幼儿园。根据《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财政局》郑价费【2013】6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该园已在我局办理了备案手续,收费项目为:一、保教费1普通班1000元/生/.月;保教费2、英语班1200 元/生/.月;二、餐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非营利和“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几时结算,定期发布,多退少补”的原则,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提前告知和公示,收费必须单独立账,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幼儿园收取的餐费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幼儿园应于次月10日前向家长公布餐费收支情况,学期末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给幼儿家长。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金水区物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