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有关领导重视,对于老百姓来说买房子是一件大事
1、开发商包括售楼部一直向业主宣传配备双气,在其制作的宣传彩页,视频,公交广告等宣传媒体上都有明确体现,对业主的选择起到了关键性的误导作用,而现在开发商却说没有暖气。
2、东院原本有两个小区大门,开发商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未经业主允许的前提下,私自将小区大门强制改为商铺,严重影响了业主的出行安全和居住环境舒适度
3、小区不具备综合验收“三书一证一表”条件,强制交房。
4、根据《郑州市物业收费标准》规定,资质等级为三级的物业公司,对高层住宅的收费基准价为0.73元/平方米,月,上下浮动20%,也就是最高可收0.88元/平方米/月,为何贵公司聘请的郑州祥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会标)资质等级仅为三级,竟收取1.8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
5、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必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电梯,必须具有劳动部门核发安全运行合格证;消防供水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请予以提供合格证。如为什么1号楼1单元的电梯还没正式投入使用,就出现了问题予以维修,没有安全达标,我们业主如何放心入住?
6、贵公司违规收取的天然气、暖气初装费是不符合《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对新密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这项费用已在2010年11月取消。贵公司应当退回业主全部初装费。
7、在未交房的情况下开放商强制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小区都还没有投入使用就乱收费
8、燃气管道要安装完毕并达到接通条件,配备相关安全装置如烟雾报警器。交房并没有看到这些安全硬性设施
9、小区2室2厅户型卫生间没有通风管道,厨房没有地漏,客厅卧室外没有预留安装空调压缩机的相应位置。
10、小区内绿化几乎全无,基本的路面硬化也不到位。与贵公司卖房时所宣传的小区绿化,容积率等条件更是相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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