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过帖子问过金水区教体局,无法解决,理由是:《根据郑州市教育局严格控制班额政策的规定》,那么请问尊敬的郑州市教育局领导,我的孩子怎样能上学?
附:原帖子和金水教体局的回复
问题如下:1、金水区园田小区3号院(具体位置:东风路南 双铺路北 园田路西 丰庆路房东),目前在那个划片小学
2、小孩已经11岁,需要直接上五年级,原来在私立随意上的,现在怎么去报名?
谢谢,请回复!
附:上次回复
网友您好:
1、根据郑州市教育局严格控制班额政策的有关规定,金水区由于整体班额大,学校接纳能力有限,所以原则上不接收转学生。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家长可在8月份小学入学报名期间,到金桥学校进行咨询、登记,学校在审查相关条件后,视学校的接收能力进行安排。
2、如金桥学校接收转学生确实有一定的困难,您可与附近的其他学校联系转学的有关事宜。
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6月26日
连续2天去金桥学校咨询,明确告知,不接受任何转学生,哪请问尊敬教育局领导,我的孩子怎么才能去学校,谢谢!
贵家长:
您好!
您在“心通桥”咨询的“请问我的孩子怎么才能上学”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严格控制班额政策的规定,金水区由于整体班额大,学校接纳能力有限,所以原则上不接收转学生。如果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家长可在8月份小学入学报名期间,到附近的学校进行咨询、登记。学校在审查相关条件后,视学校的接受能力进行安排。
金水区教体局
2013年8月30日
这叫解决问题吗?
再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请尊敬的郑州市教育局领导尽快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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