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927|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职能部门要关注股票骗子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9-9 13:37: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致郑州工商、公安以及各职能部门的一封信

   

    看“郑州社区直通车”,只见整版整版的都是全国各地的网友对金水区骗子公司的投诉举报,整版整版的都是对金水工商分局和各工商所的质疑和投诉。骗子如此横行,工商如此不作为,不仅严重地损害了郑州在全国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和声誉,而且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影响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本人认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应引起高度重视,应责成工商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能,真正执政为民,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迅速查处骗子公司,将害人的骗子绳之以法,退还诈骗款项并赔偿相关损失。你们为什么不发挥你们应有的职能?工商所处理此类投诉纠纷不是难事,可以采取锁死骗子公司工商账号。没有工商有效的营业执照骗子是不会轻易得手的。其次,你们应该在官网上公示,在注册企业查询页面时应该加以备注,此企业已被多人投诉举报过,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群众的举报绝不是空血来风,对于群众的举报不能敷衍塞责、听之任之,应该加大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协。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 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 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指的是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由公司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查处;但是,郑州工商局金水分局的某些工作人员,在接到群众举报时还要求举报人提供详细地址,请问这是在找借口还是不愿意为受害人调查呢?骗子在工商局登记备案,你们难道没有骗子的电话?没骗子的身份证复印件?查不到骗子的详细地址和下落?那登记只是一种形式,真是可笑之极!

依本人观之,郑州工商局至少存在十宗罪:
一,郑州的200多家骗子软件公司至少95%集中在金水地区,金水成了骗子的大本营、根

据地;
二,至少有一半的骗子公司不在登记注册地经营,或一遭举报就频繁地换地方,工商疏于监

管;
三,甚至出现同一个地点同时被两家骗子公司登记注册的情况(皆为正常经营的公司),这

是严重的工作失误;
四,一个骗子公司被众多人举报后,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骗子公司马上可以注销,再注

册登记另外一家公司继续行骗;
五,一个骗子公司同时拥有三个公司名很正常,如郑州新策略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书戈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康霖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就是同一个公司;
六,从局到各工商所,对众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抱着敷衍应付的态度,所做工作仅仅是给一

个回复,有些回复牛头不对马嘴,且千篇一律,明显是在走过场;
七,不少工商所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后,根本没有上门,没有想尽一切办法查找骗子公司,

而是采取走捷径的办法---拿以前的回复出来复制粘贴忽悠投诉举报者;
八,少数工商人员在接受请客送礼与分红后,与骗子公司沆瀣一气,为其通风报信,出谋划

策,并用假信息忽悠身在外地的投诉举报者,骗子公司明明没有得到查处,却欺骗投诉

举报者说骗子公司已被查处关门,找不到人了,明明可以退全款的,结果只退半款,甚

至一分不退;
九,不少工作人员工作极端不负责任,投诉举报者明明提供了几个有效地址,有的甚至就在

隔壁,但工作人员只去看了一个,连隔壁都没看;投诉举报者提供了骗子公司准确的电

话,工作人员打一下,对方说一句不是公司法人,他们就回复说:不是骗子公司电话,

无法与骗子公司联系上;
十,工商分局主要领导指导思想不对,对骗子公司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包庇、袒

护,姑息养奸,许多重要监管职能如警示、设黑名单、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查封账户

等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

分析骗子公司的罪名:

一、欺诈消费者,为股民推荐股票,提示买卖点,稳步获利为诱饵,骗取广大股

民的信息服务费,进行非法获利,受骗上当的股民人数之多数额之大可想而

知,并且每天都有股民不断上当受骗;
二、非法经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而没有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

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向股民

推荐股票;

三、擅自离开注册地址办公,足以够成诈骗罪!以占有股民的现金为目的,用虚

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股民的大额现金,占有他人财产、损害他

人利益、扰乱社会秩序;

四、偷税漏税,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属公司收入与支出,必须设置对公账

   务并开具发票,口头承诺消费者收款后开发票签合同,当款项进入个人账户

  (所谓的财务总监)后就不再履行承诺。

五、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在QQ群里发布大量经过处理的股票交割单,在群内

    蓄意安排多名托来做帮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

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者(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看到国家的法律时让人感到严肃与庄重,但是,事实上,我们的国法得以充分利用和发挥吗?从上面的案例来分析一

下,这些犯罪团伙要死几次?公安、工商、税务以及国家的各职能部门,是不是值得你们深思呢?

这是一个受害者建立的        QQ群,受害者将近300人,被骗金额近500万,触目惊心啊!目前,这个群天天还在不断的增加新

人。

            详情请见附件!

                                                                            被“郑州鸿牛星科技有限公司”所骗     

                                                                            的受害人:程女士

                                                                            电话:13*******98

                                                                            QQ:1138751718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沙发
发表于 2013-9-9 13:40:44 |只看该作者
骗子死全家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板凳
发表于 2013-9-9 13:48:01 |只看该作者
河南郑州的政府部门,你们肯定看到了这些帖子,现在网络上关于郑州骗子公司的帖文铺天盖地,与日俱增,相信你们为了河南人民的荣誉,为了河南中原大省的形象,应该会采取点措施。骗子这样横行无忌,大肆诈骗,扰乱了社会秩序,违反了法律,给河南人们的脸上抹了黑,更是对河南执政者能否依法执政的严重拷问!希望执法部门能够严厉执法,严惩骗子,还被害者一个公道。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地板
发表于 2013-9-9 13:49:03 |只看该作者
郑州的200多家骗子软件公司至少95%集中在金水地区,金水成了骗子的大本营、难道职能部门视而不见吗?骗子电话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码都提供给你们了,提供这么详细资料为什么还不处理?”盈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也是骗子公司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5#
发表于 2013-9-9 13:50:40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6#
发表于 2013-9-9 14:02:43 |只看该作者
还想让这些骗子 坑害多少百姓??? 职能部门在包庇骗子公司一同举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7#
发表于 2013-9-9 14:05:34 |只看该作者
顶!顶到底,郑州工商部门、公安部门不管,我们就告到省里,告到中央,泱泱大国,我就不信那么多老百姓上当受骗,还没有一个能为民作主为民伸屈的部门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8#
发表于 2013-9-9 14:35:26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请各部门严处不法分子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9#
发表于 2013-9-9 15:18:19 |只看该作者
郑州的各职能部门不清理门户,此事迟早会搞到中央,到时“牺牲”的不止一个人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0#
发表于 2013-9-9 15:54:56 |只看该作者
支持,早日还我们的钱!!!!html/2013/bgt_0902/179752.html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11#
发表于 2013-9-18 13:56:32 |只看该作者
我是被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骗的,郑州的职能部门还有没有人管呀!!!不管,我们受骗的就会向中央反映,看有没有人管!!!!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12#
发表于 2013-9-19 21:30:34 |只看该作者
请当地公安机关注意骗子公司对当地政府的影响,及时处理骗子的欺骗行为!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13#
发表于 2013-10-8 11:18:43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的心情我十分理解,但是案件办理需要有报案、受理、询问笔录、证据收集、侦查等环节,我们版块的交流平台只是方便大家进行一些业务问题的咨询,和收集意见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的工作,不具备办理案件的条件和执法能力,案件方面的问题需要到派出所报案处理。
在此也要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的一些信息,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14#
发表于 2013-11-20 11:06:37 |只看该作者
请新被骗的朋友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15#
发表于 2013-12-2 10:21:24 |只看该作者
请当地公安机关注意骗子公司对当地政府的影响,及时处理骗子的欺骗行为!请新被骗的朋友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16#
发表于 2013-12-20 14:31:38 |只看该作者
有被他们骗的请联系我,我们共同维权!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0-1 08:2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