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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基路四月天小区南门东侧饭店毁坏绿化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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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22 12:11: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四月天国基路四月天小区南门东侧饭店信阳人家饭店,把生长了十年的绿化树毁坏四五颗,本来碗口粗的树木被毁坏的光秃秃的,小区周边这么多商户,就这家商户背景大?可以公然的破坏树木,就因为树木遮挡了他们的门头。
所以,没有影像资料作为证据,但是,被破坏的树木全部是遮挡住他们店铺门头的。这已经是证据,请绿化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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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9-24 09:26:1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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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29 17:47:3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立即责成园林监察队前去调查,经查该行为是信阳人家饭店负责人康某所为。我局监察队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下达了责令该改正通知书:(郑园)责通字【2013】第2047号。谢谢网友对我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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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9-30 10:22:32 |只看该作者
谢谢园林局的积极响应和回复。
但是,请问该饭店的整改措施是怎么样?
直径超过20厘米的绿化树,有一棵头部枝干全部被砍断,有两三棵靠近下面的大型枝干被砍,请问如何恢复??
我们作为小区的老业主,可以说是看着小树长大的。看到这一幕,极为痛心,你一个饭店能干几个月?我们却要在这里住一辈子,这是我们的树,不是你饭店的。
事到如今,现在树木成了这个样子,再换成幼苗小树,绝对不协调,也会因为被周围的大树遮挡无法成活。所以,唯一的补救措施,请将被砍头的大树换成差不多同样大小的树木,移栽过来。
这些费用由饭店承担。
我们业主需要的是恢复绿化,而不在乎你们政府部门对于饭店是不是处罚。
请园林局的领导们再次辛苦,把这件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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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9-30 16:32:34 |只看该作者
郑州园林 发表于 2013-9-29 17: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立即责成园林监察队前去调查,经查该行为是信阳人家饭店负责人康某所为。 ...

谢谢园林局的积极响应和回复。
但是,请问该饭店的整改措施是怎么样?
直径超过20厘米的绿化树,有一棵头部枝干全部被砍断,有两三棵靠近下面的大型枝干被砍,请问如何恢复??
我们作为小区的老业主,可以说是看着小树长大的。看到这一幕,极为痛心,你一个饭店能干几个月?我们却要在这里住一辈子,这是我们的树,不是你饭店的。
事到如今,现在树木成了这个样子,再换成幼苗小树,绝对不协调,也会因为被周围的大树遮挡无法成活。所以,唯一的补救措施,请将被砍头的大树换成差不多同样大小的树木,移栽过来。
这些费用由饭店承担。
我们业主需要的是恢复绿化,而不在乎你们政府部门对于饭店是不是处罚。
请园林局的领导们再次辛苦,把这件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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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0-7 14:06:10 |只看该作者
关注中,这种人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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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1-7 10:45:24 |只看该作者
树被砍了,你们一个罚款了事,罚款你们收了,树还是被破坏了。
你们当官的以罚代管,如果都这样当领导,我们老百姓的利益谁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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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1-12 10:43:0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目前,此案已结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得知,信阳饭店门前树木为四月天小区物业种植并管养,沿国基路行道树为庙里镇种植并管养。当日,我队执法人员追查到当事人为该信阳饭店老板康某,该当事人对擅自修剪一事供认不讳。随后,我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郑园)责通字【2013】(2047)并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13年9月26日将罚款交至市财政。
关于市民反映是否可以更换大树一事,我队建议:由四月天小区物业和庙里镇政府等管养单位进行树种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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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1-16 20:10:17 |只看该作者
郑州园林 发表于 2013-11-12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目前,此案已结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得知,信阳饭店门前树木为四月 ...

感谢郑州园林的积极回复。
就这个问题,我没有明白你们的管理逻辑是什么,你们建议由四月天小区物业和庙里镇政府等管养单位进行树种更换,原因是因为树木是由四月天社区和庙里镇种植的。那如果这样理解的话,是不是你们就没有权利进行处罚?
难道说,你们只有处罚权,没有管理权吗?有处罚了,一纸令下,一罚了之,下面的事情就和你们没有关系了。
请问你们的职责就只有处罚吗?
请园林局领导们真正考虑老百姓切身利益,可以要求饭店进行树木补栽,或者要求(是要求不是建议)由四月天小区物业和庙里镇政府等管养单位进行树种更换。
不然,我们老百姓那样权力去要求镇政府去补栽树木。
绕了一圈,你们看见有利益可以罚款,积极了。下面的事情不管了。又给绕回来了。
呵呵,这种官场的做法,真让我们失望和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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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2-2 16:27:2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依据《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占用绿地或改变绿地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拆除绿篱、花坛、草坪的,责令限期恢复,并处以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临时占用绿地期满后,未按规定期限恢复绿地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处以罚款;

  (四)擅自修剪行道树的,处以每株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损伤、砍伐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处以每株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六)擅自砍伐、移植行道树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大树的,处以每株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擅自砍伐、移植其他树木和损伤致死行道树的,处以每株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园林监察队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第四项)的规定进行执法,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感谢您对园林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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