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8月24日交房,郑东宽景一品对业主收取装修押金1000元,垃圾清运费5元/平方,装修管理费150元。不交者停电。请政府给予解决
一、装修押金问题
根据《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意见》(豫整办〔2003〕8号)的有关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因此,物业公司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我们已协调物业公司退还此项费用,您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费手续。
二、垃圾清运费问题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的第十五条规定:“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期间,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业主或使用人、装修人收取正常物业服务费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处理的,清运收费按规定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房管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