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了!下面是河北邯郸政府的回复哦!
复兴区八一路五院小区一号楼三单元和四单位的一楼现在正在装修准备开饭店,饭店开业后的噪音、油烟、污水肯定严重影响楼上的居民,请问居民楼下允许开饭店吗,这事归哪个部门管?谁来制止这种扰民行为
转办意见: (转办时间: 2011-8-11 9:19:13)
请复兴区政府办于2011-8-24前给予回复
回复意见: (复兴区政府办 回复于:2011-8-19 15:29:16)
接到此件后,我办随即协调区环保局,经现场检查,当时几名装修工正在施工,老板不在现场,通过对装修工的询问,拨通了老板的电话,已告知根据《邯郸市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住宅楼下底层开饭店。8月9日通过书面形式将通告贴在此装修门市门口。8月11日接到区政府办交办卡后,根据环保有关规定,现已对该处下达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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