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土地价款占整个房地产价格构成的比重越来越大,目前市场上一套中档商品房,其中的土地价款要占房地产总价的30%左右,如果开发商是通过招标、挂牌或拍卖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价款占的比例可能还要更高。住户购买的住宅只领取《房产证》而未领取《土地使用证》,实际上就是说还有30%左右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住户购房后不去办理住宅《土地使用证》,开发商拥有的原《土地使用证》就不会被注销或核销面积,转让给住户的土地使用权实际上仍在开发商手里,留下了法律隐患。
因此,住户不仅需要领取《房产证》,而且还需要领取住宅《土地使用证》,只有两证齐全,才能说取得了房地产的完全产权。随着房地产市场政策的完善,在将来的房产处置、抵押、转让、拆迁安置以及权属纠纷处理中,《土地使用证》都将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