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应在生产之前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所需材料:准生证、女职工身份证、医疗保险卡、一寸彩色照片1 张。情况特殊者(如连续缴费不足一年,缴费中断等)需提供养老统筹单、劳动合同等。生育二胎另需双方单位计生办出具符合相关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说明详细原因),并提交符合相关计划生育政策的具体证明。
2河南省中牟县人民医院属于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持相关手续,在定点医疗机构生产的,可直接通过医院报销相关生产医疗费用。围产期保健费用及生育津贴,请保留相关发票等材料,在生产后四个月内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请向医院具体确认您选择的医院是否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如不属于定点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3生产后四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专管员持以下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围产期保健费和申领生育津贴:《生育保险登记卡》、住院发票原件、围产保健发票原件(刷医保卡不予报销)、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准生证复印件。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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