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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8 15:21: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二七分局

工作时间

18386小时:19分钟

举报郑州携成科技有限公司

非法经营、诈骗且要求绳之以法

郑州市工商管理局二七分局:

本人王少保,现居住地湖北武汉。2013年3月20日在网上认识群主张睿,QQ号:140487530,电话:18*******90,被骗加入郑州携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票群,经过几个月的网上联系,张睿吹嘘天天有好股推荐,说购买他们的股票软件就天天有好股赠送,承诺使用它们的股票软件每月至少有20%--30%的收益,还说有合同、发票三天时间内给我寄到,我当时信以为真,张睿说齐勇建是他们的财务总监,说汇给私人账户方便查账,我就把18000元于2013年5月27日从中国农业银行汇给了齐勇建,钱汇了就给我推荐了一位指导“老师”,并让我开通飞信,当时就给我推荐了股票,601139和600038股票,过了几天不但没有涨,反而还跌了。他们说行情不好,以此来推脱,使用他们的炒股软件不仅没有挣到一分钱,反而前后给本人带来一万多元的损失,并给本人带来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后来没几天,张睿就将我踢出了他们的群,我这才知道受骗上当。现在陈“老师”也不给本人推荐股票。

郑州携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松阳,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非研制)、设计、商务信息咨询(中介及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除外)、企业形象策划、登记机关。郑州携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街15号楼56号,工商注册码:410*******39821,还有个指导“老师”:陈“老师”:QQ号:643723597,电话:15*******17。

  鉴于此,我恳请贵局给予郑州携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炒股软件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请求工商局责令郑州携成科技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18000元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我。

           受骗人:王少保 (电话:13*******07)

                       2013年9月9日



补充内容 (2013-12-17 20:29):
经过协商钱已经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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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0-15 11:10: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按照您所举报的郑州市二七区兴华街15号楼56号郑州携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经营一事,我局大学路工商所专门指派管理员兰天祥现场核查,经查,兴华北街没有15号楼这一地址,请投诉人明确地址方便我们继续调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工商机关对公司登记注册,实行的是书式审查原则,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符合登记许可的规定,实质审查即现场查看公司经营住址不是公司登记注册的必须程序。另外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被举报公司申请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应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建议你查实该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我们将会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感谢你对二七工商分局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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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王少保  在2013-11-13 15:23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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