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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实名举报人得艰难之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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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12 09:12: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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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0-12 09:31:15 |只看该作者
我叫曹素君,女,汉族,是河南省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办事处常庄村6组的一位农民,今年39岁。身份证号:410*******05084028,电话:15*******85。
     我于2013年3月27日实名向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进行网上实名举报(附材料3)。后经查询得知回复为:办理过程显示:2013年3月29日,投诉已经转交河南省信访局办理;2013年4月7日,投诉已经转交河南省郑州市信访局办理;2013年4月 7日,办理过程显示:投诉已经转交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信访局办理。办理结果显示:2013年6月 9日,河南省巩义市信访局出具了:巩义市国土局答复意见书(附材料2)。信访编号是:201320068149。
2013年6月27日,我在河南省信访局网上看到了河南省巩义市信访局于6月9日出具的“巩义市国土局答复意见书”。 我看过后,发现与我反映的情况明显不符。该答复意见书既没有国土局的印章,也没有编号。于是,我于当日即到巩义市国土局法制科、局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针对“巩义市国土局答复意见书”提出异议,进行咨询。该局工作人员说:“这个文件不是我们国土局出具的。你可以去巩义市信访局复查委看一下。”得此话语,我于当日又立即到巩义市信访局复查委。当时,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说:“这是国土局的事情,这个意见书连个章都没加,你回去找国土局吧,这和我们没关系。”于是,我又于2013年7月5日辗转来到巩义市国土局,在局长办公室,我拿着“巩义市国土局答复意见书”,问他们该意见书是否他们局所出?该局工作人员说:“这不是我们这里面出具的,这是假的吧。”随后,我们一起到了法制科,法制科工作人员说:“这是国土局信访科转上来的。” 于是,我又到信访科,信访科的工作人员说:“这东西绝对不是我们出具的!”建议我去巩义市信访局网上办公室找赵芳,说当时是赵芳来要的材料,说他已经给领导说过了。”于是,无奈之下,我于2013年7月8日又再次来到巩义市信访局找赵芳,一名工作人员说:“赵芳不在,我给你联系一下。”他给赵芳打过电话后,告诉我说:“赵芳说了,国土局的答复意见书,加章不加章,不是他说了算,他不管。”
截止到2013年7月8日,这份“巩义市国土局答复意见书”,既没有印章,又没有编号,国土局根本不认可自己出具了此文。国土局推到国土信访,国土信访又不承认。我作为一名实名举报人被各个相关单位推来推去,如坠雾中!
试问:是谁伪造了此文,是谁上报了此文?上报此文是何意图?意欲何为?糊弄举报人?还是糊弄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为何不辨真假?这些机关为何如此对待我这一实名举报人?   
面对此情此景,我无言以对,难置可否!我不该举报?还是举报错了?!
该答复意见书所述根本不是事实,与实际事实明显相悖!
以上就是信访部门面对我这一实名举报人的种种作为!推三阻四,敷衍塞责,编造公文,蒙混上级,糊弄举报人,混淆视听!
     下面再来看看我在纪委部门遭受的种种际遇:
2013年5月21日,我到河南省信访局进行实名举报,被转到“1号窗口”省纪委接收举报窗口,当时值班的工作人员看了举报信后,立即批了督件,让我去郑州市纪检委。我于当日即到郑州市纪检委办公室,在那里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给我发了一个表格,让我填写后,他说让回家,说有事电话联系。
2013年6月 3日,我到郑州市纪委,问实名举报结果,工作人员说:“正在办理。有事就打电话给你联系。”
2013年6月17日,我又到郑州市纪委,问实名举报结果,工作人员说:“天气热,不要来回跑,程序在进行着,你每次来我都登记了,回去吧。”随后,我又递交了举报材料(附材料3)。
2013年6月26日,我又到郑州市纪委,问实名举报结果,工作人员依然说:“程序正在办理,正常是两个月,特殊情况是三个月,这需要领导批复。”
2013年7月1日,我又再次来到郑州市纪委,见到纪委办公室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他说:“现在正在办理,有可能三个月,可能还会推后。你再急都没用!”
2013年7月9日,我又到郑州市纪委,一位工作人员说:“每次来都给你登记了,一定会给你个结果。”
2013年7月18日,我又到郑州市纪委,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你反应的情况,不会没一个结果,这个事你们巩义纪委李宏钦主任主办,这事要没一个结果,你就直接举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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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0-12 09:36:02 |只看该作者
我看看到纪委部门已经两个月了,依然杳无音信,石沉大海。
于是,无奈之下,我于2013年7月24日又再次到省纪委,查询结果,工作人员让我到郑州市纪委查询。随后,我又再次到郑州市纪委,工作人员说:“巩义纪委李主任正在办理。”
2013年7月29日,我看已经两个月有余了,还没出具结果。所以我又到省纪委,查询结果。工作人员又让我到郑州市纪委查询。我又到郑州纪委,他们仍然说:“巩义纪委正在办理。”
2013年8月6日,我又到郑州市纪委,询问结果。当日值班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地说:“巩义在办理,你别来回跑了!”
     2013年8月9日,我又到郑州纪委,询问结果。一名工作人员说:“你刚来过,又来!你想干什么?!巩义李主任正在办理,你回去吧!”
     我眼看已经到了该给结果的时间了,两个多月了,他们所说的三个月的时间都快到了,但是每次去答复我的都是“正在办理”。
事实上,我们给国-家领-导-人、国-家-检-察机-关、国-家-纪-检-委、省-领-导、省-检-察-院、省-纪-检-委等举报的材料,基本都受理了,他们通过各种途径都转到了巩义市纪检委及巩义市信访局,但他们久压材料,不予解决,不予查处。
2013年8月15日,巩义市纪委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我到巩义市纪委312室,综合办主任张庆新说:“郑州转下来的材料,你看看是你的不是?”随后,我看了材料,发现材料已经明显改动,我举报的是4个人:(1)、庞国栋,男,汉族,原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现任巩义市大峪沟镇党委书记;(2)、谷胜利,男,汉族,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副书记;(3)、周建波 ,男,汉族,巩义市杜甫路常庄村原村长;(4)、牛明军,男,汉族, 巩义市杜甫路常庄村六组组长。
     四个被举报人,被改动成了两个被举报人,主要的两个被举报人:庞国栋、和谷胜利,名字已经不见了。但是上面加盖了郑州市纪委的章。
我当时立即给张庆新说少了两个人的名字,他说:“不就是少了两个人?!你别管!领-导给我的就是这材料,没人改你的材料!指纹是你的指纹,谁也不会改你的材料!我说什么你得回答什么!要不我就给郑州纪委说,你不配合我工作,你这事我没法办!”我闻听此言,无言以对。
2013年8月16日,我到郑州市纪委反映在巩义市纪委的遭遇和被举报人少了的情况。在电话里,工作人员问我:“你来了几个人?带身份证没?你会写字不会?登记后上楼。”上楼后,他给我堵到门口,说里面开着会呢,让我填了一张表,他就说:“你走吧,我打电话问问,查查这个事。”
2013年8月23日,我看三个月时间已满,就到郑州-市纪委询问结果。我说:“我反映的事批复督件已经3个月了,我想要结果。”
工作人员说:“你回去问巩义纪委李主任要结果。”
2013年8月28日,我又到郑州市纪委,再让我回巩义找李主任。当日下午,我按他们所说到巩义市纪委找李主任,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李主任下午有事,没来。
2013年8月29日,我到巩义市纪委找到李主任,李主任说:“这事现在是张庆新主管的,现在还没结果。你不能来回跑,得在家等着。不能离开巩义。”
我看依然无果。2013年9月10日,我又到河-南-省-纪-委,工作人员说让去郑州市纪委要结果。我到了郑州市纪委,工作人员又说让我回巩义找李主任。我说:“他们把我的举报信改了。”工作人员说“你不用管他改不改,少两个人就少两个人,先让他给你查着办着,办完以后,谁的问题咱找谁。”我说:“这都三个多月了,我这实名举报,应该给我一个结果了。”他说:“薄-熙-来-的案子去年都审了,现在不是还没结果?你走吧,我忙着呢。”
闻听此言,我只好又回去了。
次日,也即2013年9月11日,我又到巩义市纪委,先见到李主任,他说:“你得相信纪委,近段时间不要远去。”我问:“不能去哪?”他说:“不能离开巩义,也不能去郑州,更不能去北京,随叫随到。”随后,我又见了张庆新,张庆新说:“没人改你的举报信!我们没郑州纪委的章,郑州纪委给的就是这!你必须得做到:第一,你不能出巩义;第二,你必须配合我们的工作;第三,我问你啥你说啥,要不没法查!当时你的材料也没交给我,要不你还去纪委!”
随后,张庆新给我做了笔录,但是他做的笔录与我举报实际情况明显不符,我举报的问题他不问,一直问我别的问题。并当场多次威胁我说:“这问题不会给你解决!我也不会偏向着你!
我的实名举报到纪委已经长达四个月了,三级纪委机关我跑了无数次,每次都是冒着酷暑,忍着炎热,受尽冷遇,看尽冷眼、冷脸!习惯了慢待,适应了推诿!到最后换来的却是我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叫说啥说啥!不然就不管、不解决的威胁!
我难道不是一名举报人吗?我举报错了吗?我作为一名实名举报人难道还不如被举报人吗?他们安然无恙,我却被限制人身自由?!举报人是犯人吗?我作为一名实名举报人到底是该受到支持、鼓励、保护呢?还是打击?!我举报的问题不该查吗?纪委就是这样对待实名举报人的吗?中央和中纪委从去年以来一直提倡的实名举报、反腐倡廉难道都是空喊口号吗?!
这样的纪委还挂什么羊头,卖什么狗肉呢?!
岂不是为贪官做保护伞?!自古以来都常说的官官相卫,难道在新的党中央、新的中-纪-委-领-导下依然如故吗?!
接下来,看看我们到检察机关遭受的种种际遇:
2013年6月26日之前,我到河南省检察院、郑州市检察院多次进行实名举报。6月26日是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接待日,该日,我们向杨祖伟检察长递交了举报信和相关材料,杨检对此很重视,当场批复督件,责令转巩义市检察院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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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0-12 09:37:28 |只看该作者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2013年6月27日,被举报人庞国栋等人却滥用职权,动用各种关系让巩义市国税局等职能部门对举报人亲戚办的企业进行超出正常程序的查账。举报人的亲戚闻听此信后立即向国税局等单位说明情况,相关工作人员知悉情况后表示理解,并停止了对被举报人的违法报复行为。截至今日,举报人家人经常受到匿名电话恐吓威胁、砸门等。
2013年6月28日:巩义市检察院反贪局一科杨宪福给我打电话说:“检察院只管贪污受贿,你反映的相互勾结,倒卖土地,我们管不了!”
我闻听此言立即质疑道:我提出的倒卖土地违法所得,中饱私囊,300多套违规违法建房所得利益哪里去了(实际是被举报人等瓜分了)?难道也不归检察院管?抓人拘留不给任何法律文书,是何道理?究竟违反法律程序不?难道也不归检察院管?该局反贪局一科杨宪福说,他们检察院管不了,这不是检察院管的事。
2013年7月1日,我再次来到郑州市检察院。当时,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负责接见我,在我登记后,他告诉我:“正常情况下是两个月,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转到巩义市检察院办理了。”
2013年7月2日,我到巩义市检察院,杨宪福让我做过笔录后,他说:“60套房子我也不会给你查,你材料上反映的3个问题,政府能管,房管局能管,土地局也能管,你又不能提供房子卖给谁了,钱打到哪个账户上了,我们的工作也难干。”我说:“杨检批复的三项,你给我调查,还原事实真相。”杨宪福说:“你别杨检杨检,到我们这里,张检、李检、马检说了都不算,我们说了算,你要再说杨检,你就让杨检给你查吧(有录音为证)!”
2013年7月9日,我再次到郑州市检察院,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说:“已经转到巩义检察院了,两个月之后,会有结果,他们不给你结果,也得给俺一个结果。你再耐心等等,到9月份就该有结果了。”         
2013年7月18日,我到郑州市检察院,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接见我,说“杨检批复的材料,你先回巩义市检察院找反贪科,看他调查情况。”
2013年7月29日,我到郑州市检察院,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接见我,说:“回巩义检察院查结果吧。”
2013年8月6日,我到郑州市检察院,姓周的工作人员说:“你回巩义等结果。”
2013年8月23日,我到郑州市检察院,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接见我,他向领导反映后,领导让给巩义市检察院打电话,巩义市检察院反贪科的人电话里说,已经查过了,向领导已经回报过了,巩义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检会亲自去向杨检反映。
2013年9月2日:我又到郑州市检察院,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说:“回巩义要结果。”
2013年9月2日:我找到巩义市检察院杨宪福,他说:“这一段有点忙,你的事我给领导反映。就是有结果了,也是给郑州市检察院汇报,也不会告知你!”
这就是人民检察院最终给我的答复!身为国家专门的查处贪污、腐败、行贿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违法违纪的部门,收到实名举报不予查处,置之不理,接到上级机关和领导的亲批督办查处的批示拖延推诿,不予查处是何道理?!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吗?!难道他们就是头顶国徽利剑,身披神圣的检察制服,却尸位素餐,不履行职责的检察官吗?!这样的检察官还究竟能不能履行查处违法乱纪的职责?他们是不是被举报人的保护伞?他们拖延推诿是否另有隐情?!
从2013年3月27日实名举报至今,这就是我等来的结果吗?!苍天啊!大地!作为一名实名举报人,我的路在何方?!正义之声谁会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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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09:39:0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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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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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3:57:1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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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0-13 08:29:0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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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3 08:56:13 |只看该作者
bz68 发表于 2013-10-13 08: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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