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曹素君,女,汉族,是河南省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办事处常庄村6组的一位农民,今年39岁。身份证号:410*******05084028,电话:15*******85。
我于2013年3月27日实名向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进行网上实名举报(附材料3)。后经查询得知回复为:办理过程显示:2013年3月29日,投诉已经转交河南省信访局办理;2013年4月7日,投诉已经转交河南省郑州市信访局办理;2013年4月 7日,办理过程显示:投诉已经转交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信访局办理。办理结果显示:2013年6月 9日,河南省巩义市信访局出具了:巩义市国土局答复意见书(附材料2)。信访编号是:201320068149。
2013年6月27日,我在河南省信访局网上看到了河南省巩义市信访局于6月9日出具的“巩义市国土局答复意见书”。 我看过后,发现与我反映的情况明显不符。该答复意见书既没有国土局的印章,也没有编号。于是,我于当日即到巩义市国土局法制科、局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针对“巩义市国土局答复意见书”提出异议,进行咨询。该局工作人员说:“这个文件不是我们国土局出具的。你可以去巩义市信访局复查委看一下。”得此话语,我于当日又立即到巩义市信访局复查委。当时,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说:“这是国土局的事情,这个意见书连个章都没加,你回去找国土局吧,这和我们没关系。”于是,我又于2013年7月5日辗转来到巩义市国土局,在局长办公室,我拿着“巩义市国土局答复意见书”,问他们该意见书是否他们局所出?该局工作人员说:“这不是我们这里面出具的,这是假的吧。”随后,我们一起到了法制科,法制科工作人员说:“这是国土局信访科转上来的。” 于是,我又到信访科,信访科的工作人员说:“这东西绝对不是我们出具的!”建议我去巩义市信访局网上办公室找赵芳,说当时是赵芳来要的材料,说他已经给领导说过了。”于是,无奈之下,我于2013年7月8日又再次来到巩义市信访局找赵芳,一名工作人员说:“赵芳不在,我给你联系一下。”他给赵芳打过电话后,告诉我说:“赵芳说了,国土局的答复意见书,加章不加章,不是他说了算,他不管。”
截止到2013年7月8日,这份“巩义市国土局答复意见书”,既没有印章,又没有编号,国土局根本不认可自己出具了此文。国土局推到国土信访,国土信访又不承认。我作为一名实名举报人被各个相关单位推来推去,如坠雾中!
试问:是谁伪造了此文,是谁上报了此文?上报此文是何意图?意欲何为?糊弄举报人?还是糊弄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为何不辨真假?这些机关为何如此对待我这一实名举报人?
面对此情此景,我无言以对,难置可否!我不该举报?还是举报错了?!
该答复意见书所述根本不是事实,与实际事实明显相悖!
以上就是信访部门面对我这一实名举报人的种种作为!推三阻四,敷衍塞责,编造公文,蒙混上级,糊弄举报人,混淆视听!
下面再来看看我在纪委部门遭受的种种际遇:
2013年5月21日,我到河南省信访局进行实名举报,被转到“1号窗口”省纪委接收举报窗口,当时值班的工作人员看了举报信后,立即批了督件,让我去郑州市纪检委。我于当日即到郑州市纪检委办公室,在那里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给我发了一个表格,让我填写后,他说让回家,说有事电话联系。
2013年6月 3日,我到郑州市纪委,问实名举报结果,工作人员说:“正在办理。有事就打电话给你联系。”
2013年6月17日,我又到郑州市纪委,问实名举报结果,工作人员说:“天气热,不要来回跑,程序在进行着,你每次来我都登记了,回去吧。”随后,我又递交了举报材料(附材料3)。
2013年6月26日,我又到郑州市纪委,问实名举报结果,工作人员依然说:“程序正在办理,正常是两个月,特殊情况是三个月,这需要领导批复。”
2013年7月1日,我又再次来到郑州市纪委,见到纪委办公室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他说:“现在正在办理,有可能三个月,可能还会推后。你再急都没用!”
2013年7月9日,我又到郑州市纪委,一位工作人员说:“每次来都给你登记了,一定会给你个结果。”
2013年7月18日,我又到郑州市纪委,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你反应的情况,不会没一个结果,这个事你们巩义纪委李宏钦主任主办,这事要没一个结果,你就直接举报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