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1996年9月1起施行,第十二条规定:“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的,应当申请学习驾驶证:(三)初次申请大型客车学习驾驶证的,由省级车辆管理所按公安部规定审批”;第十三条规定:“(三)申请增驾大型客车、无轨电车的,须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车辆管理所对符合规定的,增发学习驾驶证。对持增驾学习驾驶证并掌握驾驶技能的,经考试合格后,换发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实施〈驾驶证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公安部第28号令、第29号令)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初次申请大型客车学习驾驶证的,只限城市公共交通部门需要在市区固定线路上驾驶的人员。申请人持城市公共交通部门的证明到地(市)级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经签注意见后报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公安部第7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是从2004年5月1起施行,其中规定不能直接申请A证,并对原有准驾车型进行了细化,例如A证分为A1(大型客车)、A2(大型货车)、A3(城市公交车),根据省公安厅豫公交[2002]25号规定“凡初次直接申领大型客车驾驶证的人员,只限从事城市公交运输,不得从事公路客运。此类人员如不从事城市公交运输,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换领大型货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