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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顿住改商违规办证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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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18 09:35: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根据之前金水分局的回复:200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中,“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就要求“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无论是新公司注册的审批手续,还是企业变更地址,我们对公司地址的要求都是严格按照以上的规定要求办理的。
      只要是住宅楼里办理的有限公司,在我局注册的所有企业,都有地址所在的居委会同意该地址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我们曼哈顿6号楼大部分业主从来没有人同意住改商也没有开具过相关证明,那么是社区违规操作还是这些公司伪造证据,情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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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0-21 11:11:5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请您携带相关材料向辖区工商分局进行投诉举报。现将郑州市金水分局地址及电话给您。
       金水分局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联系电话:63937269。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支持、关心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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