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环紫荆山南路花都港湾小区,2200多户,监控系统老化,存在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物品丢失,车辆被划伤等等,不能通过监控查找解决,小区部分监控设备需更换,但质保期已过开发商没有责任更换,物业公司只是维护,同样没有责任更换,所以动用维修基金,但小区居民看到或接到了使用维修基金的通知,也同意使用,只是没有时间签名,只有让家人、邻居或物业工作人员签名,但房管局工作人员非要业主本人签名,导致维修基金迟迟不能动用,其根本没有考虑小区居民的安全隐患,没有设身处地为老百姓考虑,此种做法太过死板,没有一点人性化。从此件事反映出三点问题值得讨论:
1.维修基金使用办法是否与现实脱节,是否需要制度完善,切合实际
2.政府工作人员胆小怕事,害怕丢掉铁饭碗,不愿意为百姓担当责任,缺乏时下正在弘扬的焦裕禄精神
3.维修基金使用困难,最终房屋拆迁,没有使用或剩余部分是物归原主,还是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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