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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小区、幼儿园及军事区附近建通讯基站的问题(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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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22 15:49: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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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网络问政信息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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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8小时:39分钟

在天明路与宋寨南街交叉口附近原来有一个基站(这里有幼儿园、军事管理区、高压线、居住区,是建通讯基站的禁区 ),反映了多次都没解决,现在又多出一个。
关于移动通信基站选址问题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环境保护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0】106号)文件精神,支持3G网络建设,发挥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保护公众不受电磁辐射影响,根据国家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移动基站选址建设中应遵循以下原则,请各单位落实。
一、基站建成后,发射天线主射方向50米范围内、非主射方向30米范围内一般不得有高于天线的敏感建筑物。
二、避免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医院、养老院、自然保护区和名胜古迹内建设移动通信基站。
三、石油、天然气储存罐或大型输送管道附近不宜建设射频发射基站、直放站和固定终端站。
四、在对空情报雷达站和重要军事设施安全防护区内及高压线、电视塔附近不宜建设移动通信基站。
五、新建基站选址应充分考虑周围高压线、电视塔等其他产生电磁辐射设施的叠加影响,并应注重考虑对景观环境影响和周边环境协调性。
六、拟建地点以及周围环境的电磁辐射水平公众照射导出限值的功率密度大于40μW/cm2的地方不得建设移动基站。




这样的做法明显违反了一、二、四、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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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0-22 15:50:2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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