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东关街樱花二巷刘东家的房子,登封市标准的违法建筑,无任何建筑合法手续,在一些主管部门的眼皮下建了起来,并且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现在嵩阳办的说法,2011年3月开工2012年7月发生安全事故,2013年5月封顶,履历写的真好,到现在房子盖好了,等到市政府旧城市改造时,政府再花钱赔他们。请问这是一种什么行为,我们这些合法的全拆了,违法的却在一些人的保护下盖起来了,请问是谁在失职,渎职,该不该追一下他们的责任了,国家三令五申的在强调,老虎苍蝇一起的,那么这些保护伞是苍蝇还是老虎、?????????为什么政府的路线会在这里走弯?这能服众吗?现在嵩阳办回复,严把死守,房子都盖好了,你还严把个啥?房子盖好了,机械进不去没法拆,这是理由吗?这就是给老百姓最好的答复吗?请问检查院,纪委,为什么不深入调查一下呢,我们不敢说政府错了,只能说为政府做事的有些人,真胆大,胡作非为,无人管,,,,,请领导为我们做主,我们大家也会长期关注着这个:标准的违法建筑:做何处理。啥时候拆掉,,,,,,,,,,,也求那些电脑高手们别再删掉我们的请求了,,,,,,,,,,因为我们都是老白姓,,,,
补充内容 (2013-10-23 19:10):
东转盘去年有违法建筑,把城建局的人给问责处理了,那么这次是不是也该处理一些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