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2010年12月,原物业公司欠着物业人员的工资和公共照明用电撤离天天馨苑小区,小区黑灯瞎火地停电几天,高文化、高收入、年富力强的华山路社区领导和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却不能解决问题,正在住院的70高龄的原业主委员会主任王淑兰知道后提前出院,一到家就马上拿出自己治病的1100元钱交给会计去给小区交电费,晚上小区就灯火通明地来电了!王淑兰义务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4年半,不拿一分钱的工资,就连微薄的退休工资还是外地而不是郑州市发的。可是由政府发工资、拨经费供养的华山路社区掌握着天天馨苑小区1万1千多元的物业欠费,却欠着物业人员的工资和小区楼梯灯照明电费,致使小区各单元楼梯从10月27日晚被停电至今!不仅不方便,还不安全。
人和人真是不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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