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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12月5日生的宝宝,今年8月份交的资料,为什么第三季度名单没有我的名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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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4 13:42: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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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3-11-19 10:39

我去年12月5日生的宝宝,今年8月份交的资料,为什么第三季度名单没有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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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1-4 14:42:3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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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1-4 15:12: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给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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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3-11-4 16:22:1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津贴发放时间以申报材料时工作人员告知的时间为准(申报材料时给申请人发的小纸条上会有具体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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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5 09:54: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材料交过了,津贴没有下来,我想离职,公司就不交社保了,到时间津贴还可以发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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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1-5 09:56: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津贴还没有发放,申报材料通过了,如果我现在离职,社保就会断了,津贴还能发下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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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1-5 10:58:04 |只看该作者
2013年第三季度的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到账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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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8#
发表于 2013-11-5 14:36:0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根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一、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二、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三、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四、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申报的本人月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对于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女职工,我们严格按照《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在该文件规定的产假期间计发生育津贴。已享受完规定的产假的女职工,不会因离职影响其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按规定拨付至女职工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由单位发放给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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