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物业公摊费究竟应不应该收?
我家住黄河路82号通利尚城国际,我们小区的物业费是1.15元/平米/月,在此基础上,我们的物业还额外要求交纳0.3元/平米/月的公摊费。对于公摊费,我于07年缴纳过,后来看到2004年物价局2号文,明确不应收物业费,于是于08年起我没有再缴纳公摊费,只缴纳物业费。近期通利公司一直催促我补缴纳自08年至今的所谓的累积公摊费用合计2500左右。
根据目前的法规政策,我认为通利公司应该重新向物价部门审核审批新的物业管理费,按照政策将公摊的费用并入物业管理费统一向业主收取,而不应该仍违反政策一意强制性收取业主公摊费用!并且目前的催促缴费的行为已经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和心情!
所以请教下专业部门,我是否应该缴纳公摊费?期待您部门的答复,非常感谢!
补充内容 (2013-11-15 10:21):
非常感谢贵部门的跟进,通利尚城国际的物业公司,隶属于通利房产公司,位于紫荆山路和陇海路交叉口附近。目前是通利房产公司一直在催促我交纳他们所称的“累计拖欠的公摊费”,因我所购单元办理房产后面积有所增加,需要交纳增加面积的购房款,通利房产要求我必须把公摊费一起交了,不单收房款差,态度非常强硬,坚持收公摊费的通利的部门电话:60103052,联系人:王先生,聂总等。
我会再次以此回复和通利房产沟通,如未果,再想贵部门咨询并寻求帮助,再次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