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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差价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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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8 15:58: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11-18 16:21

       西湖秋韵的房子是2010年10月签的合同,到现在房产证都没有下来。听说从2014 年开始,如果之后想交易的话 都要补交70%的差价款,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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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1-11 10:21:4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目前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暂时无法办理不差价款手续。
       现行的经适房补差价标准是2012年9月1日之前取得资格证编号的家庭,要取得完全产权,应按照您应享受面积缴纳当时购房价格的30%差价款。如果您是2012年9月1日之后取得资格证编号的家庭,要取得完全产权,应按照市场价与购买价差价的70%缴纳。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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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西湖秋韵房产证  在2013-11-21 10:23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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