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公正体现在哪里?天理何在?郑州交警三大队、二七法院为何不采信真实的监控录像?
2013年2月5日早上8点多,李新红(以下简称对方)骑电动车沿着陇海路自西往东行驶,快到铁英街十字路口时,对方由于要超车,速度太快, 不慎滑倒,车子打转摔向南侧,我家属正准备自北向南行驶,却和对方摔倒过来的人、车搅在一起,对方反而诬陷责任在我家属,现场监控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显示:对方是车速过快而滑倒,我家属没有任何责任!但是现场监控却不被交警三大队民警、二七法院采信!交警大队判决我家属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我们太冤枉了!我们平民百姓,无权无势,到哪里申冤!请大家评评理,支支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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