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庄村一组的村民,2012年我家三口人的耕地,发了三口人的粮食补贴,到了2013年,我家仍然是三口人的耕地,却发了两口人的粮食补贴,我到村里问,村干部给我的答复是其中一口人的粮食补贴调给了其他人,为什么我种地,而粮食补贴给了别人,谁给了村干部这么大的权利,随随便便给了别人,是不是自己私吞了,还是给了他的亲属?国家的粮食补贴是给老百姓的耕地补贴,还是干部的福利了?村干部就是这样给老百姓服务的吗?
请吴天君书记关注一下老百姓的疾苦!!!挪用粮食直补是违法行为,我们的村干部无视法律的存在,侵害老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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