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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京城路街道办事处人员擅自违法断商户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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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13 09:32: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荥阳市

等待时间

19171小时:57分钟

  2013年11月12日 下午17:30分  荥阳市京城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屠永刚等4人强行断我们正在营业用电。从头到尾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只是刚刚在墙上贴了一个通知。
   在这之前大约2小时电业局电工王建民通知我们交已经产生的电费共计两千多,我们说可以,并交清了之前产生的两千多元电费,之后在17:30分京城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就断了我们用电。
   电业法明确规定除了电业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电,包括电业部门也不能擅自停电。

    电业法
    第二十六条 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京城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从头到尾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只是口头说他们是京城路街道办事处的,我问他们为什么停电?什么原因停电?需要出个停电证明或者手续!自称是京城办叫屠永刚的人说:“办事处和电力部门根据政府政策要求需要拆迁,为了安全先把电停了!我们没必要给你出示手续,出示手续也是出示给电力部门”我说:“我手续齐全用电合法,电费按时交了,你们办事处有什么权利停我的电!”屠永刚说:“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我是按照政府决策执行!”我说:“你断我的电我会计算停电的营业损失。”屠永刚说:“你可以随便投诉,打官司也行”。
     我想请问:我手续齐全的个体经营户,正在正常营业,怎么能说停电就停电,凭什么,还说为了安全起见!是为了利益起见吧???   我想请问他们和开发商之间有什么利益???
     况且我们跟村委会房东的合同没有到期!所有营业手续齐全!拆迁也说的不明不白!凭什么断电!断电的营业损失谁来负责?他们实际是为了拆迁才断我电,可以拆迁,赔偿损失就可以了,我不是狮子大张口敲诈勒索!我只是希望我投的资可以少赔点,别让我损失太大!我做生意也不容易!为什么非得用拙略强盗一样的手段!一提到补偿就是躲避!含含糊糊!像踢皮球一样!请领导明察并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如果没有答复  我们将继续往上一级投诉!
v_show/id_XNjMzOTAyNDU2.html   
v_show/id_XNjMzOTAxNTc2.html
这是当时录制的两段视频 大家可以看下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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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4 14:32:25 |只看该作者
针对该贴网友反映内容,办事处高度重视,派出专人调查此事,现将情况说明如下:康泰路与京城路交叉口东南角三层建筑和其后的圈建场地是平庄村委在1994年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村委办公和平庄村群众生活收入,当时土地及建设手续未办理。2013年,根据我市相关改造政策,平庄村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平庄村集体建筑及其后部圈建的场地都需要拆迁,经过办事处和平庄村委大量工作,在圈建场地租赁经营的四家修理厂均已同意搬迁并且已经腾空。平庄村委向办事处汇报准备先将其圈建的场地建筑进行拆除,但因这四处圈建场地均有电力线路,为了拆迁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不发生意外事件,经平庄村委、办事处和电力部门协调,决定对其进行暂时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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