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2011〕100号)第四条如下:
四、基本政策
按照市级统筹分两步实施的思路,实现第一步的目标任务,主要政策如下:
(一)市本级与六区(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上街区)统一执行市本级的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县(市)城镇医疗保险暂按各自现行政策执行,以后逐步过渡到全市统一政策标准。全市生育保险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郑政〔2010〕32号)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郑政〔2010〕32号) 第六条如下:
第六条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国家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生育保险缴费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按月拨付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我想以上文件规定你们比我要清楚,所以关于我所反映问题的是非对错,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你们就别装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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